河北幼兒園老板猥褻奸淫12名幼女 一審領刑20年
據《新京報》報道,河北廊坊某私人幼兒園老板楊成杰,對園內12名幼女實施猥褻、奸淫,于去年被警方控制。后經調查,該園無證非法經營,且楊成杰有重婚行為,近日法院數罪并罰,一審判處楊有期徒刑20年。 據廊坊市安次區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5月至2012年7月,1950年出生的楊成杰在經營幼兒園期間,對多名幼兒猥褻、奸淫。起訴書顯示,檢方共計指控楊成杰12起猥褻和奸淫事實。其中多數發生在2011年之后直至案發。指控中,有的是楊成杰單獨對多名孩子奸淫,有的是趁看護孩子午休之際,猥褻扣摸孩子敏感部位,有的兒童曾多次受侵害。 其間,楊成杰和“妻子”段麗芹還被指控犯有非法經營罪、重婚罪;據廊坊市安次區檢察機關指控,段麗芹、楊成杰在未辦理《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幼兒園,非法經營數額為95萬余元。1968年出生的段麗芹,明知楊成杰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并生有一女。 檢方針對楊成杰12起猥褻、強奸案舉證質證,其中多次強奸、猥褻幼女5名,猥褻幼女7名。 12起指控中,有四次都是在“妻子”段麗芹在場情況下發生,另外還有三次段麗芹都在一旁幫忙照相,楊成杰被控特意扒開孩子的腿讓段麗芹拍照。 據一名受害兒童的委托代理人李恩澤介紹,由于段麗芹每次都是用手機拍攝,而其被控制時已經更換了手機,而這些照片事先并沒有保存。 法庭上,被告人楊成杰和段麗芹同樣也都沒有解釋為何會在侵害孩子時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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