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障城鎮外來務工人員住房 將取消戶籍限制
記者從河北省住建廳獲悉,為加快解決進城就業的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問題,河北省住建廳近日下發了《關于切實解決城鎮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河北省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將取消戶籍和社保限制。 《通知》要求堅持基本準入條件,申請保障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年,河北省各地在設定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簽訂時間要求時,最長不應超過兩年;在務工所在城鎮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和自有住番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另外外來務工人員個人或者家庭收入應符合務工所在城鎮政府確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住番將取消戶籍限制門檻和社保繳納要求。各地對凡在本地城鎮務工并已經辦理居住證,且符合其他基本準入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均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分配范圍。不再將辦理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險)作為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必要條件。但在同等條件下,對已辦理的,可優先分配。 各設區市應將年度可分配公共租賃住房15%左右比例的房源,用于向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分配,具體比例由各設區市綜合考慮房源數量、外來務工人員與其他符合分配條件的保障對象的數量比例結構等實際情況予以明確。提倡和鼓勵用人單位統一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但考慮到外來務工人員的就業特點,各地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門不得強行要求用人單位為其所聘用外來務工人員統一申請,并以此為由拒絕受理外來務工人員的自主申請。(見習記者 侯猛) |
關鍵詞:外來務工人員,住房,戶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