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否后肯”的官方辟謠何時休?
日前,新華社記者梳理出一些官方“先否后肯”的怪現象,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聽、多看、多調查,遇事善于說謊、急于否認的相關部門重視。(8月29日《新京報》) 從常識分析,當人遇到攻擊時,首選的是自保。作為單位來說,遇到負面消息,也會在第一時間維護單位形象,本無可厚非。然而,少數單位根本沒有經過考證就急于否認,又或是“護主心切”,緊急出來“辟謠”,結果到最后,“謠言”變成了事實,自打耳光,變成了群眾口中的“官謠”。 筆者認為,作為掌握著公權力的部門,言行不僅僅只代表單位形象,更代表著政府形象。公共部門不應為個人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責任,而現在單位代表個人來辟謠的趨勢日漸增多,如果不經查實,一味否認事實,等到真相大白之時會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危害巨大。 還有一種官方辟謠,如對某件事答復“完全沒有依據”,雖然義正言辭,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官方提供的權威信息遠遠滿足不了公眾對信息的需求,公眾只能靠各種小道消息去填充信息的空缺,為“民謠”的產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其危害性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 筆者認為,官方辟謠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以下幾點尤為重要。第一,及時的回復。進入互聯網社會尤其是微博社會后,信息呈幾何型傳播,如果官方回復速度較慢,等到謠言四起之時,官方辟謠就難以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服。第二,誠懇的態度。官方在面對謠言時,態度應誠懇而謙遜,不能有“舍我其誰”的“霸氣”。如“7.23”甬溫線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后,著名的高鐵體“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瞬間紅遍大江南北。第三,規范的程序。官方回應社會輿論之初,此時事情尚未調查,真相尚不清楚,不能盲目“發聲”,急于否認。可在第一時間回應:“網上的信息已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事情正在調查中,如有進展將及時通報,感謝大家對我們的監督”,表態后再進行調查核實,跟進發布最新消息,有理、有節平復公眾質疑,維護政府形象。第四,詳實的信息。在調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后,要用詳實的文字、準確的數據及時對外發布信息,贏得公眾認可,讓謠言無生存之地。 公共部門用準確嚴謹的方式辟謠言、正視聽,以執政為民的理念立公信、得民心,也是黨的群眾路線的有力展現。 |
關鍵詞:網絡謠言,辟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