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謠言,官民不能有“雙重標準”
網絡謠言泛濫人人喊打,但我們同樣不能忽視剛露頭的“官謠”。日前,新華社記者梳理出一些官方“先否后肯”的怪現象,包括“劉鐵男遭舉報事件”、“涪陵執法局不雅照風波”、“項城夜店歡迎局長光臨”等,發現“官謠”的產生根源,在于某些單位或個人急于想撇清自身污點。(8月29日《新京報》) 新華社的苦口婆心,能否引起那些遇事善于說謊、急于否認的相關部門的重視,尚未可知,但“官謠”之害,卻已是公認的事實。從傳播效果看,“民謠”除少數廣為流傳、持續時間較長外,大多數都會隨著傳播的擴散而效力遞減,直至趨于平淡并最終被人們所遺忘。相反,“官謠”因其涉及公權力的濫用、官員的貪腐,加之傳謠者往往又是“公門中人”,故而更為輿論所關注。如果放任“官謠”流布,那么不僅可能混淆視聽、誤導公眾,最終勢必將傷及權力自身的形象。 打擊“官謠”、提振政府公信力,除了推進相關政務信息的制度性公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對傳謠官員、傳謠部門加以嚴懲。劉鐵男被雙開以后,有媒體追問:“劉鐵男倒下,當初誰在‘造謠’”,個人以為,這樣的追問與較真非常有必要。事實上,今天中國社會之所以謠言四起,甚至還有人揚言要“謠翻中國”,病根不在江湖而在廟堂。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是因為有“官謠”的公然發布在先,才會有那么多“民謠”肆意傳播在后,其中的“逆向示范效應”對于社會誠信觀的顛覆不容小覷。 而一些官員、部門之所以敢于“睜著眼睛說瞎話”、公開造謠,究其原因,就在于造謠成本極低。我們看到,在大多數情況下,有關部門對于“官謠”的處理往往止于公布調查結果、澄清事實真相,頂多再加上一兩個負責人的“公開道歉”,但鮮見有人因此受到處理,遑論被摘掉烏紗帽了。可以說,正是這種包庇、縱容的態度,讓有些部門造謠、傳謠的膽量越來越大,甚至到了“不見視頻不認賬”的惡劣地步。難怪有網友指出,如果按照各地抓造謠網民的標準來,該處理的“官謠犯”簡直數都數不過來。 要想讓民眾不信謠、不傳謠,官員自己必須首先保證不造謠。而要想讓官員遇事多聽、多看、多調查,而不是屈從權力和“潛規則”,替“上官”或“僚屬”背書、頂缸,那就必須改變目前對于“民謠”、“官謠”傳播者一手硬一手軟的態度,杜絕“雙重標準”和選擇性執法,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言論秩序,凡“謠”必懲。只有這樣,才能夠增加“造官謠”的風險,令官員不敢再信口雌黃;也才能夠打消民眾對于官方凈化輿論空間“真實目的”的顧慮與擔憂,從而贏得更多的民意支持。 此外,打擊“官謠”還能夠鼓勵更多人參與到對公權力的監督和實名舉報中來,畢竟,每一起“官謠”的背后,都躲藏著權力的某種失范——不是貪污就是瀆職,概莫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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