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馬高速延長收費根本就沒道理
《現代快報》29日報道,江蘇寧馬高速公路,從1998年開始收費,收費期限15年,今年9月到期。就在南京市民翹首期待第一條免費高速誕生的時候,江蘇省政府近日卻批復同意寧馬高速收費期延長三年。 延長收費期限,有關方面給出的理由有二:一是當初的投資尚未收回,二是該公路建設互通立交新增債務以及擴建該路需籌集資金。這些理由看似有理,實際上明顯違規——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寧馬高速作為一條政府還貸公路,15年收費期是上限,也是一條不能突破的政策“紅線”,收費期滿即應停止收費。并且,“最長不得超過15年”的規定沒有任何前置條件,沒有任何例外情形。 試想,假如尚未收回投資可以成為繼續收費的理由,公路改擴建可以成為延長收費期限的依據,那么任何一條公路都能找到理由和辦法延長收費期限。因此,公路收費最高期限必須“一刀切”,且不問青紅皂白。實際上,公路投資與其他投資一樣,可能盈利也可能虧損,寧馬高速作為一條政府還貸公路,當地政府為何不能承擔虧損?何況,寧馬高速沒有收回投資,究竟是車流量較小等客觀原因導致的,還是經營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的,有關方面敢公開明細賬嗎?-晏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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