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審團伙拐賣兒童案 一年拐賣22名兒童
短短一年時間,他們拐賣了22名兒童。被拐的兒童,經層層轉手,為“人販子”牟利。26日,該團伙拐賣兒童案在保定公審。 8月26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11名被告人的拐賣兒童犯罪案件。 被告人在短短一年左右時間里,拐賣兒童達22人。該案曾被公安部列為全國“打拐”專項行動掛牌督辦案件。 11名被告人均為河北省曲陽縣農民,年齡在20多歲至60多歲不等,文化程度以小學文化居多。被拐賣兒童中絕大多數為女嬰。 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初至2011年底,由趙某組織、安排龍某等三人(四人已另案處理)以及被告人楊某等人從云南文山、湛江等地將其收買的女嬰販運到河北省曲陽縣,將女嬰販賣給被告人侯某。 侯某又通過龐某等人聯系買家,將女嬰轉賣后牟利,從而形成了以趙某等人為組織販運,以侯某為中轉販賣兒童的犯罪網絡。 被拐兒童分別以24000元至43000元不等的價格,被賣到河北省曲陽縣、定州市、望都縣、順平縣、唐縣等地。記者得知,該案已擇日宣判。 -文/記者李媛 -通訊員岳丙寅 高際法 |
關鍵詞:拐賣兒童案,公審,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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