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稅單位尾數發生變化 車船稅今后可能會少繳些
昨日(8月28日)記者從河北省地稅局獲悉,從9月1日起,車船稅計稅單位尾數將發生變化。納稅人購車有望在申報繳納車船稅時獲得更多的實惠。 省地稅局相關人士介紹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船稅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相關規定,自2013年9月1日,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涉及的整備質量、凈噸位、艇身長度等計稅單位,有尾數的一律按照含尾數的計稅單位據實計算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小數點后超過兩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據了解,關于貨車車船稅計稅單位尾數的計算取舍問題,此前的規定是,車輛自重尾數在0.5噸以下(含0.5噸)的,按照0.5噸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2012年1月1日,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施行后,也一直按上述標準執行。 相關人士算了一筆賬:按照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新購置的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公告執行后,納稅人有望獲得更多的減稅優惠。(記者陳霞 通訊員田潤紅 李子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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