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廁所難覓:機關廁所不是禁地
出門在外,人總有“不方便”的時候。前幾天,合肥市的王老先生,卻在內急時遭遇了尷尬。當天清晨,老人在晨練時突然覺得肚子不舒服,四處尋找公廁無果,恰好經過安徽省林業(yè)廳,便走進去想討個方便,卻遭到了值班人員的拒絕。老人實在憋不住,拉了一褲子。 如廁難成為很多城市的“通病”。按照《城市公共廁所規(guī)劃和設計標準》規(guī)定,流動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公共廁所之間的距離宜小于300米,一般街道也以不超過1000米為宜。現實生活中,規(guī)定早已淪為一紙空文。如果公廁不那么難找,這位老人何至于如此? 燕客也承認,增加公廁數量需要假以時日。但在此之前呢?一個較為理想的構想是,在公廁總數不足的前提下,如果能最大限度盤活“存量”,如廁難問題也能大大得以緩解,當然,這需要包括政府機構在內的機關單位為公眾敞開大門。現實情況是,政府機關拒絕公眾如廁請求的事不時見諸報端。拒絕的理由很簡單:“閑人免進”,大有“私家領地,非請莫入”的意味。這里面有兩個概念需要廓清:從職能上說,所有政府機關都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為什么不能為老百姓留一扇方便之門?從屬性上說,政府機關的建設資金來自公共財政,其廁所沒理由成為內部專用的“私廁”。 |
關鍵詞:公共廁所,機關廁所,禁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