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聽任“謠言止于下一個謠言”
隨著網絡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和微博大V劉虎、周祿寶及傅學勝等人先后被采取強制措施,此前已經開始一段時間的打擊網絡謠言專項行動,輪廓逐漸清晰。 說實在的,打擊網絡謠言很有必要,因為誰都不喜歡網絡上謠言滿天飛,那樣的話,網絡信息質量大為下降,人們從網上獲取信息的實用性會大打折扣,而業已習慣了把網絡作為新聞信息第一來源的網民,會無所適從甚至痛苦異常。換句話講,誰都希望網絡上的信息真實可信,對網絡謠言深惡痛絕。一些事后被證實為謠言的網絡傳說,無論當時如何激動人心,可當被確認為謠言之后,真的像吃了個蒼蠅。 當然,網絡謠言往往極為吸引眼球,也能帶來一陣陣網絡狂歡,一些網民往往會陶醉于由此帶來的短暫宣泄的快感中,反而對其真實性不甚在意,甚至覺得只要是反腐敗、反貪官或出富人、名人的丑,即使是假的也挺過癮。可他們恰恰忘了,無論是什么人,都有可能受到網絡謠言的傷害。因此都應該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對網絡謠言保持足夠的警惕,平民百姓、無名小卒同樣會受到網絡謠言的傷害,這方面的例子不勝枚舉。 虛擬的網絡社會其實與現實社會非常相似,網絡上編造謠言惡毒攻擊一個人,甚至比現實中口頭表達具有更強的傳播力和傷害性,因此對無辜者的傷害更為嚴重。一些人因網絡謠言干擾到現實生活,痛不欲生自殺尋死的屢見不鮮,因此,網上也不是法外之地,也應該受到像現實社會中諸多規范的約束。事實上我國的互聯網立法已有不少,并且此前一些刑事立法的相關條款,對打擊網絡謠言一樣適用,比如造謠、誹謗等罪名。 一些網民誤以為,網絡上造謠和傳謠,來無影去無蹤,并且用的多是讓人猜不透的千奇百怪的網名,因此盡可以不負責任地信口開河,反正找不到造謠傳謠者。這種僥幸心理其實大謬不然。眾所周知,網絡上瀏覽信息和發帖發言,都會留下電子痕跡,從這一次抓獲傅學勝的相關報道中可見一斑。因此,欲隱身于網絡的汪洋大海的天真想法只能是一廂情愿的幻想。 從近期被抓捕的一些網絡造謠、傳謠分子來看,他們編造網絡謠言多半受經濟利益驅動,直接的比如捏造“中石化牛郎門”謠言和上海金山公安分局局長貪污受賄包養情婦有幾十處房產的傅學勝,間接的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通過轟動性爆料吸引粉絲為網絡營銷服務。可以說,這些網絡謠言制造者的操作手法已經相當專業,往往利用公眾對腐敗的不滿,編造出來的謠言有詳細的故事情節,繪聲繪色,讓網友看來不像是編造的,看起來簡直比真的還真。 近日抓捕的這些網絡謠言制造者,他們過去傳播過的一些網絡熱點事件,不見得全是假的,比如周祿寶首曝的楊達才“表哥”事件甚至成為網絡反腐的典型樣本,其中有的人既造過謠,但也發布過一些起到反腐倡廉良好作用的微博,因此抓捕他們容易讓人誤認為要拿他們開刀以打擊網絡反腐,這種誤解應該消除。網絡實名舉報本是中紀委領導公開大力倡導的,也起到了像揪出貪官劉鐵男這樣不可替代的良好作用。 因此,對這些人的所作所為,應該秉持“功過分明”的原則,不能因為他們有過網絡反腐的正面作用,就原諒了他們更多的造謠行為。不能否認的是,他們在網絡上成名吸引大量粉絲之后,卻走上了不歸的邪路。比如“表哥”爆料人周祿寶后來利用網絡發布負面帖文施壓獲取“封口費”涉嫌敲詐勒索罪,秦火火更是把造謠當成家常便飯,甚至說什么“謠言不是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并營造出了利用謠言牟利的產業鏈。 當然,作為一場聲勢浩大的專項行動,分寸的把握也很重要,過分過度反而過猶不及。因此,在打擊網絡謠言的過程中,尤其要注意區別兩個界限:一是故意編造謠言與認識事物規律導致的前期不準確或偏差;二是并無主觀惡意的個人理解與分析。前者在持續傳播過程中可以得到修正,一些情況由不明朗到逐步明顯,但若停止這個可能難以避免差失的過程,也就阻斷了認識事物本相的可能。后者屬于意見性信息,評論與解讀,也有助于受眾對真理的追求,多角度、多元化的分析,是必要的,否則一種聲音、定于一尊,反而不利于破解真相。 |
關鍵詞:謠言,打擊,網絡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