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游覽參觀景點:9月10日起設明碼標價公示牌
河北省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游覽參觀點門票,對6周歲(不含6周歲)至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實行半票 近日,河北省物價局制定了《河北省游覽參觀景點收費明碼標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9月10日起,河北省內各景點將在售票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景點負責人及景點所在縣物價局分別制定的明碼標價公示牌。 根據《規定》要求,9月10日起,河北省內所有對游人開放的經營性游覽參觀景點,均將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對收費標準進行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由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規定》明確了各景點應予公示的內容,包括景點名稱、門票價格及批準機關和文號、游覽項目內容和方式、優惠票的優惠對象和幅度、法定的免票對象等。 河北省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游覽參觀點門票,應按規定對兒童、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優惠,明示對旅行社等團購門票實行的優惠辦法和優惠率。 對兒童、青少年: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實行免票;對6周歲(不含6周歲)至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實行半票;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游覽參觀點,對大中小學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香港、澳門、臺灣等入境游青少年憑有效身份證明,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對老年人:60周歲(含60周歲)至69周歲老人實行半票。70歲以上老年人實行免票。 對現役軍人、殘疾軍人憑有效證件游覽參觀點享受優惠,具體優惠辦法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對殘疾人憑殘疾人證件實行免票。一級、二級重度肢體殘疾人、盲人、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允許一名陪護人員免費進入;游覽參觀點的纜車、代步電瓶車等交通工具,對殘疾人減半收取費用。 除門票外,《規定》同時指出,景點內的零售商品店、攤點應明碼標價,景區內需另收費的服務,如:導游、纜車、代步電瓶車、游船等費用應當單獨標示,單獨銷售,不得與門票捆綁銷售。公示內容必須注明監制單位和12358舉報電話。(見習記者常方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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