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紅人”何以淪為敲詐嫌犯
近日,“網絡知名爆料人”周祿寶被蘇州警方抓獲,并因涉嫌敲詐勒索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被昆山檢察院批準逮捕。(本報今日8版) 據悉,周祿寶利用其網絡知名度,通過有計劃地編造謠言,進行網上攻擊抹黑,以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敲詐對象涉及多家寺廟、道觀及其他單位。甚至在替一小區居民維權過程中,周祿寶從居民和開發商兩頭拿錢。據警方初步統計,周祿寶共對23個單位和個人實施網絡敲詐勒索。 借著一些網絡熱點事件,周祿寶積極參與,表現活躍,迅速成為網絡紅人,被稱為“知名網絡爆料人”。然而,讓人不曾想到的是,在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制造傳播謠言、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周祿寶這位“維權斗士”卻進入了借助網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的首批“黑名單”。人們不禁要問:曾經的“維權斗士”何以淪為敲詐嫌犯?他給人們以何種警示,網民應當從中反思什么? 分析其墮落原因,其實也并不復雜。其關鍵在于,隨著他在網絡上的名氣越來越大,影響范圍越來越廣,周祿寶的是非觀發生了嚴重異化,私欲惡性膨脹,再加上缺乏法律約束,最終走向社會的反面。 周祿寶之所以成為網絡紅人,原因在于,他曾以網絡揭黑面目出現,靠揭黑揭丑,賺足了人氣。但我們清楚地看到,揭黑并不是周祿寶的最終目的,他從自己日益豐滿的“羽毛”中看到了巨大利益,并逐漸從原來的曝貪揭黑演變成為有計劃地“揭丑———詐財———正名”的生意經。毫無疑問,周祿寶的“揭丑”都變成了敲詐陰謀的一部分。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占有的網絡資源越來越多,能夠調動的網絡力量也越來越多,他敲詐錢財的能力和胃口越來越大,最終實際獲得的非法利益也就越大。當然,這也反過來促使其私欲惡性膨脹,他沿著犯罪的道路也就越走越遠。 結合近來曝出的其他一些“網絡名人”違法犯罪事件,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一些啟示。首先是所有網民特別是一些“網絡紅人”,必須改變網絡是可以隨心所欲的這一錯誤觀念,事實上網絡也是法治社會,網絡上的一言一行都要受到法律約束。只有切實提高法律意識,才能樹立是非觀念,明確行為標準,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滑入犯罪泥潭。其次,眾多的網絡事件也提醒網絡經營者和網絡監管者,網絡作為新媒體必須建立與之性質相符的管理和監督制度,不能沒有任何標準和門檻地隨意使用網絡論壇和社區負責人,否則,等于把網絡輿論主導權部分交給那些用心不良的人,成為他們獲取不當利益的工具,以致長期規模化且披著合法外衣危害社會。應當說,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和慘痛的,各方面都應當認真汲取。(李克杰) |
關鍵詞:網絡紅人,敲詐,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