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鄉科級干部任前檔案要實行市縣聯審
日前,筆者從衡水市委組織部獲悉,今年以來,該市把鄉科級干部檔案審核作為提高干部工作公信度的關鍵,延伸檔案審核鏈條,探索完善了市、縣聯審機制。截至目前,該市共審核檔案280卷,有9名干部因檔案中存在影響選拔任用問題而暫緩任用。 據了解,以前縣市區選拔任用鄉科級干部,都是由縣市區委組織部單方面審核干部的檔案信息,由于受政策水平或地緣關系等因素影響,容易出現檔案審核失之于寬、工作不到位等問題。對此,衡水市委組織部主動介入,將各縣市區擬提拔的鄉科級干部納入市委組織部檔案審核范圍,并把擬任鄉科級干部和新任鄉鎮黨政正職作為審核的重點對象,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先行審核的基礎上,由市委組織部進行復審。并堅持做到“三個一律”,即凡擬提拔鄉科級干部檔案未經市委組織部審核的一律暫緩上會研究,檔案中存在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的一律暫緩上會研究,檔案嚴重涂改或偽造重要依據材料的一律不上會研究。 同時,該市探索建立了“縣市區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干部信息管理科———市委組織部領導”的鄉科級干部任前檔案鏈條式聯審機制。縣市區委組織部對擬任干部進行初審后,提出擬任干部信息的認定意見;市委組織部對縣市區呈報的擬任人選檔案進行復核,提出擬任用資格的意見和建議;擬提拔人選檔案存有影響選拔任用重要問題的,市委組織部主管領導召集部相關科室集體研究,依據政策規定確定擬任干部的相關信息或提出相關意見;根據檔案信息審核情況,市委組織部干部信息科形成專題報告呈報分管部領導審定,以此作為確定擬任干部重要信息及任職資格的依據;市委組織部干部信息科將分管部領導審定的審核意見向縣市區委組織部反饋,存有影響選拔任用重要問題的由縣市區委組織部落實整改措施。 經審核,擬任干部檔案信息不存疑義的,縣市區將市委組織部復核信息作為擬任干部的基本信息和任職資格、任職條件的依據;存有影響選拔任用重要問題的,縣市區根據反饋意見落實整改措施,提出相關意見,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作出認定結論,連同調查證明材料一并存入干部本人檔案。為確保任前檔案審核結果的有效利用,該市還進一步強化了對各縣市區的有效監督,制定了定期檢查和通報制度,每年6月、12月對本年度各縣市區鄉科級干部任前檔案審核結果運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在全市予以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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