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泄洪,預警機制重于生命
南方持續強降雨,廣西來賓象州縣19日遭遇一場“詭異”的洪澇災害,受災人口4.1萬人,4000多人被洪水圍困。此次洪災系由上游水電站突然開閘泄洪所致,并未提前通知下游政府部門,洪水退后才有極少村民收到短信。 無獨有偶,同日,廣西桂平一水庫大規模泄洪,僅提前1小時通知下游政府部門,不少群眾未接到預警,結果4萬多人受災。專家分析,后果也是預警不及時造成的。 同是水庫泄洪,幾乎情節雷同。只不過,一個提前1小時發了預警,一個干脆在泄洪后“象征性”補了一下,結果都是泄洪預警機制殘缺不全甚至聊勝于無。像廣西象州、桂平這般泄洪,無異于將下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置于險境。所保住的似乎只有水庫的安全,及強降雨來臨前沒降低水位的責任人。 象州水電站泄洪,是在凌晨4點到5點;桂平水庫泄洪,其下游村民住得分散,1小時之內很難挨家挨戶通知,且不乏老人和兒童看不懂短信。或許還在睡夢中,洪水就滾滾而來,這是多兇險的事,更遑論能及時轉移財物,能在一片汪洋中爬到建筑高點保住命就不錯了。 水庫泄洪,提前的預警機制比生命都重要。去年6月底,四川寧南縣白鶴灘鎮矮子溝發生特大泥石流災害,事前10多個小時有關方面發出預警,村民無一死亡。但同住在溝內的某水電站工程施工人員及家屬卻未能幸免,原因是防災接洽人以為是公用氣象短信,刪除了預警短信,且工程值班領導根本沒收到預警短信,預警系統在工地徹底“失靈”。 所謂水火無情,任何一個不經意的疏忽,都可能讓水火破門而侵吞民眾的生命財產,更何況“主觀故意”的危險性和危害性將會陡增。所以,必須追究強降雨前沒有適當降低水位者和臨時開閘泄洪決策者的各種責任,當地政府部門及上游水電站、水庫,也應拿出補償方案,因為在司法案例上,福建上杭、湖南衡東都發生過泄洪預警不夠導致生命財產損失,被依法追償的判例。有關部門在泄洪前的責任放棄,需要在泄洪后予以彌補和救贖。 |
關鍵詞:水庫泄洪,預警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