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蓋子”能捂出什么樣好聲譽?
河南林州民警摔嬰案調查組透露,初步調查發現,林州公安局未按規定上報案情,是怕因一個人的問題給整個公安隊伍抹黑。已被停職的林州市公安局長魏書平確認,“主要考慮的是公安隊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聲譽”。(8月23日央視新聞1+1) 為了公安隊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聲譽。多么光明堂皇的理由,多么“崇高”甚至是“偉大”的借口。這話甚至讓人產生了一種錯覺,原來我們的公安隊伍么多年來在群眾中樹立起的良好威信和形象,人民警察在社會上得到廣泛的信任和尊重,不是靠公平公正的維護法律,保護人民群眾的廣泛利益,而都是靠“捂蓋子”捂出來的? 這話不僅荒唐可笑,更顯得非常幼稚。按說一個地市級的公安機關是不該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的。因為在現有的社會環境下,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被完全捂住的,更何況像這樣一起性質特別惡劣的事件。最后的結果也只能是越捂越糟。但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次的“捂蓋子”竟然還是他們領導班子集體決定的。 看起來很可笑,但稍稍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傳統”了。一個地方出了事故或危害群眾利益的惡性事件,傳揚出去不僅名聲難聽,臉面上也掛不住。于是就瞞就捂,就藏著掖著。甚至還對內動用組織紀律,對外動用金錢和利益封口。曾經就有地方煤礦出了礦難想封口而向記者把對發錢的事情。這樣的行為也許能瞞得了一時,又如何能瞞得了一世。等到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時,當時單位和部門不僅聰明總被聰明誤,還落個豬八戒照鏡子——里外不是人。 一些人之所以熱衷于“捂蓋子”,就是因為這“捂蓋子”里“奧妙無窮”。出了紕漏丑聞,社會傳揚開來,上級一旦追究下來,按章按法,責任肯定難逃。而如果能“捂住蓋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僅把名聲和臉面維護住了,頭上的烏紗帽也就平安無事了。一旦事情敗露,大不了還是追究責任。這個“捂蓋子”的賬其實是穩賺不賠的。 事實上,出了問題是“捂蓋子”,還是公開坦承接受社會監督并公平公開公正的處理,不僅關系到政府部門的公信力,當事單位但形象和聲譽,更關系到職責和態度的問題。很多問題群眾憤怒,社會埋怨,原因不僅在于事故本身,就在于當事地方政府和部門遮遮掩掩的曖昧態度。很多事情如果光明磊落處理,讓一切暴露在陽光下,不僅不會影響到當事單位的形象和聲譽,甚至還有可能“壞事變好事”。 而現在林州市公安局用這種“捂蓋子”的辦法對待“民警摔嬰”,不僅沒有捂住,反而偷雞不成蝕把米。這對那些習慣“捂蓋子”的人不僅是個教訓,而且全社會都該反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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