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少女死亡的警察讓人如何尊重
據人民網8月22日報道,安徽一名17歲的超市女收銀員被歹徒連捅10多刀后遇害。而在離遇害少女兩三米遠的地方,就站著兩名警察。直到受害者被捅得不能動彈,一位警察才后知后覺地嘗試制止歹徒。 或許這名少女在閉上眼睛之前,仍在期待不遠處的警察帶她脫離險境。然而她的期望終究還是落空了。“有困難,找警察”在這一場景面前,更像是一出活生生的諷刺劇。 而這出諷刺劇的主角,無疑是兩位“反應遲鈍”的人民警察。直到受害人停止掙扎后才扔出的紙箱,與歹徒自殘倒地后才向歹徒噴射的辣椒水,都是最鮮明的注腳。按理說,應對突發事件是警察的日常訓練之一,救人的手法本不應如此生疏笨拙,更何況,其中一人還是派出所指導員。因此,官方所謂的“反應慢”實在不是個高明的借口。 可以說,在這一場遲鈍的救人中,警察瀆職是不爭的事實。誠然,窮兇極惡的歹徒手握菜刀,任誰看見都會抖上一抖,愿意見義勇為是道德高尚,不作為最多受到道德譴責。但對人民警察來說,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不可辯駁的職責,哪怕現場多么危險,不作為、消極作為就是瀆職。 2009年時,全國公安機關曾強調要樹立尊重警察權威的理念。可尊重不能強迫,如果警察自身的作為都無法讓人尊重,又何以要求民眾尊重警察?就在不久前的6月,清遠市的2名男孩發生溺水,現場的6位民警卻眼睜睜看著救人的父親因體力不支被水流卷走,無動于衷。 當這一系列的事件給警察貼上了“膽小”、“退縮”的標簽,再遇到突發事件,民眾還能信任誰,依靠誰?如果民眾的生命無法托付給曾經信任的人民警察,警察的尊嚴何以維持,國家權威的尊嚴又何以維持?這兩名“反應遲鈍”的警察抹黑的不止是光榮的警察群體,更是不可或缺的國家權威。 警察的使命在于保護公民,不論這保護會付出何種代價。這不是對警察的苛刻,只因他們是光榮的人民警察,他們的肩上承擔的是億萬民眾對平安幸福的殷切期盼。 |
關鍵詞:警察,劫匪,女收銀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