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發現光緒年代百年石碑 鐫刻“禁伐山林”
西山森林公園內鹿泉洞溝村及附近的山上,有大小兩塊石碑,石碑上鐫刻的是清朝光緒年間“禁伐山林”的事兒。對此,有專家認為,這兩塊百年石碑有很大的借鑒意義,古人愛護山林的意識值得我們學習。 這兩塊百年石碑,大的一塊位于鹿泉市上莊鎮洞溝村西口,高144厘米,寬57厘米,豎立在一座廟前,發現相對比較早;小的一塊石碑是最近才發現的,位于洞溝村南的山上,高、寬40厘米左右。 小石碑是省會10多名“驢友”登山中發現的。昨日(8月21日)上午,在省會“西北望長安戶外運動群”的群主劉海濤的指引下,記者穿過一段狹長的林間山路,在半山腰找到了這塊小石碑。“我們幾個人登山時偶然發現了這塊石碑,仔細查看了上面的字,才發現記錄的是禁伐山林的事情。劉海濤說,該石碑立于光緒五年(1879年),雖然屬于鄉規民約性質,但也能反映出當時人們對山林的愛護,禁止人丁和牛羊損傷樹林。 洞溝村村西口的大石碑,個別字跡已不太清晰,省會的攝影愛好者延石生曾13次來到這里,反復查看碑文并走訪村中一些老人才“破譯”了碑文內容。其大致內容是:光緒四年(1878年)春,獲鹿縣(今鹿泉市)大旱,靈泉山上泉水也已枯竭,眼看夏糧顆粒無收,村民到龍王廟里求雨,感動上蒼,天降甘露,秋糧豐收,于是,村民們開始整修龍王廟,并在附近的靈泉山上廣植樹木,可村民植樹之后,山下某村(小車行)的村民到山上砍柴,隨后,洞溝村便將此事上書至當時獲鹿縣衙,限令若需要砍伐樹木,須事先請示縣衙,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為了保護水土不再流失,囑咐村民,要多栽樹并養護成林。由于是紙質告示,張貼在廟前,經不起雨淋日曬,洞溝村村民為了能永久地保留告示,便把告示刻到了石碑上。 對此,石家莊歷史文化研究會的副會長栗永表示,這兩塊石碑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雖然大碑上的“求雨”有封建迷信色彩,不足為取,但古人愛護山林的意識值得今人借鑒學習。古人尚有很強的環保意識,作為當今文明社會的我們,更應當大力提倡生態文明,在發展經濟、文化的同時,不能忽略了周圍生態環境。 栗永說,我市非常重視西山森林公園建設,西山森林公園等“綠帶”的形成,將大大促進省會生態環境的改善。作為省會市民,要加倍愛護,從我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不要破壞山間林木,承擔起保護家園的社會責任。(記者 齊廣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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