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不再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了《關于全市事業單位分類的實施意見》,要求到2013底前全市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并依據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3個類別。 《意見》指出,對于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即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主要行使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等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此類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今后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即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由市場配置資源、不承擔公益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此類單位要逐步轉為企業或撤銷。今后將不再批準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針對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主要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中,公益一類主要指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此類單位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其宗旨、業務范圍和服務規范由國家確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指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準開展活動,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與主業相關的服務,收益的使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據了解,這次石家莊市事業單位分類工作將于8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到2013年底前將全部完成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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