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石家莊買房送面積 業主當心只是違建陷阱
連日來,位于北京海淀區某小區的“樓頂別墅”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近千平方米的面積、兩層小樓、假山大樹俱全。其實,稱它別墅都“委屈”,遠遠望去,好像一座“花果山”。而這個“花果山”的來源,卻是房主對陽光房面積的私自加大。目前,這一“樓頂別墅”已開始拆除。 記者采訪了解到,在省會石家莊,偷面積、蓋違建也不同程度存在,購房者需要當心的是,即使是“買房送面積”這樣“看上去很美”的說法,其實也要當心只是一個“違建陷阱”。 “送面積”成違建重災區 在省會,住宅小區里蓋違建也成為了一股暗流。記者采訪了解到,在新建商品房中,開發商贈送的面積成為了違建的重災區。 省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產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往往是開發商“偷”的面積。按照報批的規劃,開發商先進行建造,等通過驗收后,或者開發商改建,或者業主自己改造,就多出來一個空間。而這個空間往往就是違建。 為了吸引消費者,在競爭中取勝,一些項目會在銷售中向購房者允諾贈送一定的面積。他舉例說,最常見的就是銷售人員在游說頂層購買者的時候,會承諾贈送一個陽光室。而由于規劃的限制,在報批的時候根本沒有這個房間。驗收通過后,開發商會再開始在頂層加蓋。或者交房后,由購房者自己改建,“而這個改建就形成了違建。” 除了頂層外,底商的樓頂也是違建最喜歡占用的地方。他舉例說,如果一座建筑有兩層底商,而底商是突出來的,那么開發商在銷售第三層住宅的時候就會告訴購房者贈送一個大露臺。其實這個露臺就是底商的房頂,一般情況,房產證上是不會出現的。但是對于購房者來說,受開發商銷售手段的影響,購房者就會認為這個露臺就是屬于自己的。一旦交房后對露臺進行空間的改造,就造成了違建。 私蓋違建易存安全隱患 省會某項目經理郭紅閃表示,私蓋違建不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還會給自己或者他人造成安全隱患。“比如在露臺上、陽臺上建造房屋可能會造成樓下居民家里漏水。”他說。 還有一些業主在建筑內部蓋違建。郭紅閃舉例說,有一個兩梯兩戶的住宅,其中一戶就將電梯前直至其家門口的面積圈起來,做成了一個小儲藏室。殊不知,電梯前有一道是防火門,一旦建筑物內部起火,這個門能挽救生命。 此外,業主們還喜歡占用消防通道,把消防通道封閉起來,做成一個儲藏室,“這也是十分危險的做法。”他說,也可能這個通道從來都不會用不上,但是萬一需要使用的時候用不了,業主的生命將受到威脅。 “將陽臺的窗臺向外拓寬幾十厘米,相信這在很多多層住宅的老小區里隨處可見。”郭紅閃說,拓寬出去的部分一旦固定不牢,會墜落砸人。另外,“一樓的業主,房前屋后蓋小院,也是違法的。”他說。 服務提醒 私自違建要負法律責任 河北北華律師事務所袛密芳律師提醒廣大業主,私自蓋違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業主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此外,有時候業主也會“被違法”,一定要提高警惕。他舉例說,開發商承諾有一個陽光室,但是交房時只是一個陽臺,需要業主自己建成陽光室。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就把私蓋違建的風險轉移到了業主身上。他提醒業主,在購房時一定要自己閱讀合同,開發商承諾的每一平方米面積和每一個空間都要在合同中體現。 “業主們也要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這些違建侵犯了權益,要使用正當渠道進行解決。”他說,如果是建筑外觀部分的違建,可以向城管部門舉報,如果是建筑內部的違建,要及時向物業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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