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破獲首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 每條五毛
剛報名考試,輔導班就“熱心”打來電話;剛生了寶寶,奶粉商第一時間“送問候”;剛有了車,保險公司開始不斷送“優惠”……商家何以能適時地向你推銷?原因就是你的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出賣了。昨日,記者從橋東警方了解到,張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被警方抓獲,這是本市破獲的首例此類案件。 1600多條個人信息被販賣 收購價每條僅5毛錢 8月13日,橋東警方接到市民舉報稱,有人通過網絡向自己收購個人信息。“只要提供出手機號和身份證號,對方就付錢……”舉報人在向民警報案時,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QQ號,民警圍繞QQ號展開了偵查。 15日上午,辦案民警得知QQ號所有人系張某,現住在橋西某小區。民警隨即趕往張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查獲了電腦、賬本等作案工具,以及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資料。 “所有的信息都是在網上購買的。”審訊中,張某供述,自今年3月份以來,他通過QQ聊天,以每條0.5元的價格從他人手中購買公民個人信息1600余條,隨后謊稱自己是某公司的售后人員,利用以舊換新為誘餌,根據獲取信息逐一打電話,向他人銷售手機、平板電腦等,共獲利4000余元。目前,張某已經被刑事拘留。 警方給您提個醒 怎樣避免個人信息泄露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隨著互聯網和網上銀行、網上購物、網上證券交易的普及,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將會使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詐騙、洗錢、盜竊、腐敗等犯罪更加容易。 辦案民警提示市民,不要輕信街頭各種不規范的市場調查,在辦理各種卡時也盡量不要填寫過于完整的個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問清楚能不填就不填。同時,不要隨便在網絡或聊天軟件上留下個人信息,應在經常上網的電腦中安裝個人防火墻,不要回復向你索取個人信息的不明電子郵件、QQ、微信留言等。市民一旦發現個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時,可及時報警,并主動收集證據,配合公安機關打擊此類犯罪,維護個人信息安全。 相關鏈接>>> 《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高亮李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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