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噸廢鹽酸未經處理倒村頭坑塘 嫌犯被逮捕
河北省文安縣檢察院16日透露,一男子將未經處理的35噸廢鹽酸倒進該縣某村水坑內,環保局巡查及時發現,并移交公安機關。目前,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文安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趙某(男,河北文安人)、張某(男,河北文安人)、宋某(男,山東人)三人于2013年4月2日與文安縣某板帶有限公司口頭達成承包該公司酸洗生產線的協議,后由張某負責購買鹽酸,宋某負責生產線日常生產管理,趙某負責該生產線產生的廢鹽酸的處置。 4月2日至14日,趙某分五次拉出廢鹽酸共計三十五噸左右,在未經任何處理的情況下全部排入新鎮某村西坑內。最后一次排放時被巡查的環保局工作人員發現,被發現后趙某棄車逃走。 該縣環保部門依法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目前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獲,并移交檢察機關。 經文安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監測水樣,涉案坑塘水質中的PH值嚴重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V類標準。經江蘇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該村西坑廢水處理工程設計方案,治理所需費用為37.565萬元。 據介紹,排放廢鹽酸的坑緊鄰村民生活水源、基本農田,嚴重影響了村民正常的生活及農業生產,危害了農民利益,應當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縣已聘用環境工程治理公司采取用石灰將酸性中和等方法將受污坑塘進行了有效治理。三名嫌疑人已被文安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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