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啟動 最高每學年6000
日前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啟動。凡準備申請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和今年被錄取的新生需要先登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http://syd.hee.cn)進行注冊。此外,申請學生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后還要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最高限額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據介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主要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貸款實行按年申請,按年發放。為保證貸款專款專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縣級聯社直接劃入學生就讀高校指定賬戶。 根據規定,申請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大學生享受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的優惠政策。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在就讀期間由財政繼續貼息。 考上民辦大學也可申請貸款 根據助學貸款政策,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招生統一考試并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河北籍學生,均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謂家庭經濟困難是指學生家庭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符合下列特征之一:是農村特困戶或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其他貧困家庭。 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戶籍所在地的詳細地址、聯系方式;所在城市街道(農村鄉鎮)民政部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勵志獎學金的證明;就讀高校出具的學費、住宿費證明及開戶行賬戶名稱及賬號。 |
關鍵詞:助學貸款,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