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轉包是用工“雙軌”化的縮影
8月12日,微博@中國新聞網發布一條微博稱:鄭州有正式環衛工雇一些年老的農村人替他們干活。正式工有編制,月工資為4000元左右;而雇一個臨時工,每月只需1240元。附帶的一則視頻顯示,拍攝點為中原區伏牛路垃圾中轉站,幾位穿著環衛工制服的中老年人正在清運垃圾,面對鏡頭他們發泄了心中的不滿。針對此事,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于處長說:“情況屬實,正在拿處理意見。”(本報今日12版) 短短一則新聞,內容相當豐富。表面看這是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制度“代溝”,實際又可如此解讀:如果沒有許以如此高薪,這個崗位一則對正式工沒有吸引力,二則也會成為管理層薪資成長的障礙,三則正式工的鐵飯碗難破;如果將部分環衛工作交由市場,完全可以以更低成本達成目標,節約公帑。然而,這樣既有助于推進工作,又有利于節約公共資源的雙贏之舉,并不容易成為現實,尤其在那些“公”字頭的單位。 按照鄭州城管局領導的解釋,這次曝光環衛工作“轉包”現象主要涉及6名正式職工,是25年前“被政府安排進環衛系統,從事小區垃圾清運工作”。不惜搬出這些老皇歷,實際只是把矛盾問題簡單地交給歷史,對那些真正從事繁重環衛工作的臨時工并沒有真正的尊重。新修改的勞動合同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修改后的最大亮點就在于,明確勞動派遣人員享受同工同酬待遇。若依此法,鄭州城管局難避兩大困惑:或者將薪水繼續交給那些根本不愿從事環衛工作的正式工,但工作沒保證;或者將薪水全部交給臨時工,但沒法安排正式工的工作。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于2009年修訂的《勞動法》保留了這一條款。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里三處明確不同用工性質與“正式工”實行同工同酬。但是,在許多“公”字頭單位里,現象卻是千奇百怪。那些由歷史轉軌或者有關系背景的正式工,各方面幾乎都要比外聘人員“搶先一步”,說穿了,即便同工同酬也難以同權。 鄭州臨時環衛工低薪現象,實是正式工與臨時工(或外聘工)“雙軌”用工現象的極端縮影,其矛盾主要集中在,干活的人報酬低、上升通道窄,不干活人的報酬高、進步快。對比極其鮮明,自然很容易在輿論場中激起漣漪。實際上,有些公家單位哪怕人滿為患,但由于傳統用人體制并沒有真正打破,無法有效激活用人環境,對正式工缺乏約束和懲戒手段,有的遇到關系戶非但不敢懲,還得小心侍候。所以這些單位寧愿再外聘人員專門應付工作,也不敢輕易得罪隱藏于正式工背后那些看不見摸不著的各路“神仙”。這也是“公”字頭單位運營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的重要原因所在。 打破用工“雙軌”現象并不難,主要是面向人力資源市場,遵循市場規則。真正難的是,對于那些依附于權力周圍的種種勢力當如何馴服?有一點應無疑問,那便是權力應是被裝進籠子的,而非自覺鉆進籠子。(禾刀) |
關鍵詞:環衛工,轉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