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論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把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好,不僅需要立足當前,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更需要著眼長遠,建立健全促進黨員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長效機制。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在我省調研指導時,總書記又指出:“黨的規矩、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有力推動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并提出要“抓住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兩個關鍵”。這些要求,強調了制度建設對改進作風的關鍵作用,為實現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指明了方向。 政貴有恒,治須有常。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一直是我們踐行群眾路線的重要保證。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尤其是“四風”問題都是積弊頑癥,不可能一蹴而就、畢其功于一役,容易出現抓一抓有好轉、松一松就反彈的現象。要掃除“四風”積弊,把整改落實的成效鞏固下去、堅持下去,要實現對“四風”問題的經常抓、長期抓,關鍵是建章立制。如果忽視了建章立制,熱衷一時效果、追求短期改善、沉迷表面功夫,甚至為此沾沾自喜、止步不前,不良作風難免會在活動之后卷土重來。因此,制度建設既是活動的目標,也是活動取得成效的保障。只有把整改措施用規章明確下來,把落實意見用制度固定下來,建立起剛性的制度制約,才能夠持續發揮激勵、約束作用,從源頭上遏制不正之風,從根本上解決突出問題,也才能避免改作風“一陣風”,從而讓好的作風得到弘揚、讓不良作風受到遏制,讓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得到有效鞏固。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建章立制應該貫穿教育實踐活動全過程。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從規律上找原因,普遍發生的問題要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各部門、各單位要注意把中央要求、實際需要和新鮮經驗結合起來,抓緊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要對已有的做法和規定進行梳理,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群眾認可的要堅持下去;對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利于解決“四風”問題的,要堅決予以廢止;對有利于密切聯系群眾的制度規定,要邊實踐、邊總結,繼續堅持、逐步完善;對活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發揚改革創新精神,建立新的制度。 建章立制的重點,是建立和完善領導機關公開承諾制度、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干部考核選拔任用制度、領導干部生活待遇制度、行政權力公開運行監控制度。與此同時,在完善充實這些共性制度的基礎上,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圍繞克服“四風”、提高效率、改進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制定出臺具有個性化的制度,不要大而化之,不要遠離主題。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能變通、不打擦邊球,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權,使制度真正成為黨員、干部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剛性約束,使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真正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 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推進制度建設是有力抓手;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建立長效機制是重要方法。只要我們緊緊抓住建章立制這個關鍵,把制度建設貫穿教育實踐活動始終,以改革的辦法、法治的思維固化作風建設成果,就一定能將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軌道,從而激發黨員、干部的內生動力,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作風改進、群眾滿意的實效,把黨的作風建設提升到一個新水平。 |
關鍵詞:教育實踐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