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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養多半就是真沒人愿意養孩子 |
2009年,浙江有過這么一個案例。一個叫吳某的女子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她腹中懷著被她所殺男友的孩子。經過層層的特批,吳某的孩子在監獄等方面的幫助下出生了。可是男方家人不會要這個孩子,而她自己的家人也拒絕接收。按照監獄法,吳某不能在監獄中撫養這個孩子,作為重刑犯,她也沒有在哺乳期“監外執行”的資格。最后,這起特殊案例在當地政府部門的過問下,得到了福利院的幫助。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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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許多人共同寫照 |
吳某的事例和涉嫌為夫獵艷殺人的譚某共通性很大。根據刑法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最高法的司法解釋界定,在法院審判前被羈押的懷孕婦女仍應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所以如果罪名成立,譚某也和吳某一樣不會被判死,不過也不會在自由刑的量刑上因為是孕婦而被縮短刑期。這也就是說,這對夫妻的雙方老人應該是真的拒絕撫養這個嬰兒,不是如不少網友猜測的那樣——這么做是為了讓譚某因為孩子的撫養問題而得到減刑的機會。當然,也存在他們不懂法而確實這么認為的一點可能。 綜上,減刑陰謀說的確不存在基礎。而無親屬愿意撫養涉案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絕非罕見的情況。一來,確實養個孩子在經費、精力等方面都是難事;二來,許多家庭都懼怕人們的“閑言碎語”,甚至有因為小孩的父母犯罪讓自己受到“牽連”而對小孩發火的案例。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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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9成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未獲任何社會救助 |
司法部曾經做過一次摸底調查。公布的結果是:截至2005年年底,在我國監獄服刑的156萬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員近46萬人,占在押犯總數的30%左右,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總數逾60萬。45.9%的監獄服刑人員表示,孩子目前的生活狀況沒有保障;25%的監獄服刑人員表示,對孩子目前的生活狀況是否有保障不清楚;不足30%的服刑人員認為孩子目前的生活狀況處于有保障狀態。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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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服刑人員子女的照顧成了燙手山芋 |
調查顯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輟學現象嚴重,輟學比例高達13.1%。其中戶口在農村的輟學率最高,達16.1%。而且,在父母親入獄后輟學的孩子占到總數的五分之四。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在社會上流浪、乞討的占總數的2.5%,而生活在不發達地區和農村貧困地區的孩子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淪于更加貧弱的境地,更加不斷地被社會邊緣化,變得“弱者更弱”。
同時,未成年子女犯罪率遠遠高于全社會未成年人犯罪率。為了慎重起見,司法部調查組在全國調查后,還專門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對所有在押的未成年犯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父母一方或雙方被判刑的未成年犯占全體的9%之多,印證了以上結論。 然而,令人擔憂的是,1/4的服刑人員對自己孩子是否有生活保障并不清楚;多達1/5的服刑人員因種種原因,不知道孩子現在的情況,更不清楚他們是否已經陷入流浪或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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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成人犯罪提供法律援助 |
在社會工作中,有一個很出名的理論叫作“社會標簽”理論。指的是一個人會對其他人(特別是那些有權力者)對自己的行為所下的定義作出反應,例如,如果我被稱為壞孩子,而且被當作壞孩子對待,我會逐漸對此形成內心形象,而且按照他人對自己形象的模式定位去行為。可見,貼標簽的過程反而增強了想要抑制的那種現象。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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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被定義為“壞孩子”,越會按這個模式去發展行為 |
但是,人們很容易就表現出成見,中外皆如此。在相關新聞的跟帖中,有五千多人都贊成的一條是:“古代人不懂得遺傳基因,所以有‘人之初,性本善’,其實有的人一出生就應該掐死他……”不少人都在跟帖中表達了類似的思想,認為罪犯的孩子成為罪犯的幾率很高,所以根本就不該管。的確有“犯罪遺傳”一說,《生物精神病學》雜志上曾經發表過一篇論文,通過對在一起撫養的和分別撫養的單卵雙胞胎進行了比較,科學家們發現,孩子品行障礙的遺傳幾率是41%,成年反社會人格障礙的遺傳幾率是28%。但是,犯罪是個復合因素,《牛津犯罪學指南》一書認為,“這說明犯罪的代際遺傳可部分地歸因于遺傳因素”,也只是部分而已。可一旦給孩子貼上這樣那樣的標簽,在風言風語中,缺乏關愛的孩子朝著“標簽的偏見”去發展的幾率就大了。國內外不同的研究都發現,這些孩子容易敏感而自卑,認同并用一些貶義化的詞語來描繪自己。 所以,在德國等國家,對服刑人員子女的關愛都顯示在整體的“兒童福利立法”中,并沒有單獨地說服刑人員的子女應該怎么辦。即使不得不剝奪服刑人員對未成年人子女的監護權,也是把他們送到綜合性兒童福利機構,而不是單獨的為服刑人員子女開辦的收容所。總...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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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一個正常的成長環境 |
通常,說到服刑人員子女的撫養困境,人們都會強調“國家監護人”制度的建設,也就是由國家負起責任,興辦福利機構來供養、監護這些未成年人。而司法部的統計是,全國目前大約有近6萬個服刑人員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發生事實上的喪失或者缺損,他們的生活狀況、教育狀況受到嚴重的威脅。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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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護”可以是多樣化的 |
全國有子女的服刑人員是46萬人。盡管這個數字沒有以家庭計,不過也可以判斷出,大部分的服刑人員子女還是有家庭、有監護人管的。問題在于,這些家庭常常受到歧視,有的因為經濟支柱成員入獄而陷入危機。這就需要外界,特別是社區的關懷,否則就會邁向孩子完全被放棄的狀態。像是在英國,就有不少的關愛服刑人員家庭成員的非營利組織。在國內外,許多人的一個誤區都是應該瞞著未成年人家人入獄的事實,而研究發現,找一個適當的時機向孩子坦白反倒是必要的,因為孩子在被歧視等情況下“被真相”往往對其傷害更大。非營利組織、社工就會向服刑人員家庭提供這些專業信息和幫助,讓他們可以面對和處理。另有研究顯示,如果服刑人員和子女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對雙方都有利。所以在歐洲,許多國家都有一個“爸爸說故事”計劃,這個從英國興起的活動由社工幫助高墻內的父親錄制兒童故事,再寄回家每晚放給孩子聽,營造出父親在陪孩子成長的氛圍,很受歡迎。事實上,在我國司法部調查中,一半以上的服刑人員最牽掛的也是孩子而非父母或者配偶等親屬。可惜的是,目前我國監獄服刑人員中相當一部分是跨省市“異地”服刑,和子女的“相見難”存在眾多難以克服的障礙,比如路途遙遠、旅...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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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成見,提供支持是非常重要 |
對于因為父母服刑而得不到監護或者監護名存實亡的未成年人,“國家監護”就有必要了。可是福利機構不一定非要是官辦的。國內學者都喜歡以美國的“星星共同體”舉例,這個組織救助對象三分之二都是父母在服刑的,每增加一個這樣的孩子,政府就會給一大半補貼,另外不足的部分靠社會救助,機構總裁認為,一方面向政府要錢,因為替政府管理教化這些孩子,使孩子出去以后犯罪比例降低;另一方面向公眾募捐,因為他們在向社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一般情況下,這樣其實比官辦的福利機構效率更高、服務更好。而實際上,中國已經開辦的一些相關福利機構在資金上捉襟見肘。 譚某產子雖然屬于比較極端、特殊的情況,但是也反應了許多涉案服刑人員子女撫養的共性問題。普通人能夠做的是盡量減少對這些孩子的偏見。“孩子是無辜的”不是一句空話、笑話,而因為偏見和制度建設問題,往往還滋生出一些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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