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套現”反襯出公積金提取之難
天津出了怪事———房產中介一套房一年內轉手100多次。 這不是為了虛抬房價,而是為了幫人進行公積金套現。事實上,在天津,一些中介公司通過買房賣房幫助客戶非法套取公積金,已成為半公開的地下產業。而中介收取的費用也高得驚人,通常要提取金額15%到50%的手續費,總金額越低手續費比例就越高。(8月12日中國廣播網)《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文規定,公積金持有人只有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房屋或離退休、償還房貸本息等情況下才可以提取公積金。但如今,非法套現公積金居然已經成為半公開的地下產業,中介收取的手續費又如此之高,用“瘋狂”兩字來形容,絲毫不為過。但即便是明顯違法的行為,即便是如此高的手續費,卻依然擋不住很多人忍痛花錢請中介幫忙套現的步伐,這說明了什么呢? 一方面,這當然說明了當地在公積金提現的審批程序上有漏洞,才會給中介鉆了空子。但另一方面,人們不惜高昂手續費進行非法套現,也反襯了住房公積金提取之難。 住房公積金的本意,是通過互助性基金幫助普通人減輕購房壓力,公積金貸款利率明顯低于商業貸款,就是政策初衷最好的體現。也正是基于這個專款專用的目的,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才明文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提取公積金也才會有這么嚴格的前提條件。 但公積金管理條例中也明確提到,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既是個人所有,公積金持有人就有權支配。當然,既然要享受公積金的福利,就必然要犧牲一部分自由支配的權利,這也是合理的。否則,公積金現收現支,就無法保持相應的規模,也就無法給予買房人貸款支持。但話說回來,目前嚴格的提取限制條件是不是讓公積金持有人犧牲了太多的自由度?這值得商榷。 按照現有規定,持有人除了買房和裝修,只有等到離退休或出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極端情況下才能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如果你剛買了房子,又不打算換房,那么就只能等到退休時才能把這筆“屬于個人”的錢拿出來。在此之前,無論你有什么急用,這筆個人的錢,都是拿不出來的。個人覺得,這一規定的合理性值得商榷。 |
關鍵詞:公積金,套現,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