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拍賣痼疾不能當佳話
《新京報》11日報道,延安市部分超編、超標公務車日前公開拍賣,吸引了300余人參加競拍,35輛公車拍賣所得達570.6萬元。據了解,本次拍賣的35輛超編、超標公車均為奧迪A6,來自延安市委辦公室、延安市委統戰部、延安市委宣傳部等11個部門。 公車拍賣每次成為新聞,往往帶有自我表揚的性質。一是表明意在對現在的公車超編進行糾偏,二是表明拍賣是“公開”的,絕不是私下交易,這樣可以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甚至還有保值增值的意義。所以公車拍賣的新聞,各地都有,年年不斷,甚至在報紙的醒目位置刊登,以示成績斐然。 但捫心自問,公車拍賣真的是一件好事嗎?超編、超標公車本來就是一件需要行政問責,需要禁止的行為。換句話說,按照國務院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要求,這些現在要拍賣的公車,本來當時就不應該購買。如今進行拍賣,不僅當時超編、超標的問題被掩蓋,而且變成一件好事加以宣傳,實在讓人錯愕。 遏制車輪上的腐敗至關重要,公車拍賣式的處理超編、超標公車的行為,雖有一定積極意義,但如果沒有對責任的倒逼機制,沒有對權力的有效監督,公車問題就難以得到根本解決。痼疾變佳話,這無疑是一種悲哀,也同樣是公車改革不可承受之重。-鄧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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