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獲通過 三公消費有新規
《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獲通過 我省三公消費有新規 近日,省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各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訂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上述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其他單位或個人承擔以上活動的費用。 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用方面,辦法劃定了“紅線”。各機關應當配備符合經濟適用、節能環保要求的公務用車。不得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準租用車輛;不得違反規定配備越野車;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 為防止一些部門“轉嫁”公務用車消費,辦法特別規定,不得借用、占用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車輛。 對于公務接待費用,辦法指出,各機關應當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的原則,管理和規范公務接待工作,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和標準。如果各機關召開會議,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安排自助餐。 若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各機關應對其出國(境)的事由、內容和日程安排認真進行審查。同時,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的數量及在國(境)外停留的時間。不得安排與本機關業務工作無關的出國(境)考察和培訓等活動。 此外,在辦公用房等方面,辦法規定,各機關超過核定面積的辦公用房,以及因辦公用房新建、調整或者機構撤銷等原因騰退的辦公用房,將由本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收回后統一調劑使用。機關工作人員退休或者調離后,其所在機關應當及時收回辦公用房,并統一調劑使用。 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如若機關事務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受賄,將嚴懲不貸,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實習生左敏行 記者趙建) |
關鍵詞:三公消費,新規,機關事務,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