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使用隱患多 室外健身器普遍“超齡”誰管?
超期使用隱患多管理維護不到位 漫步機、坐推器、扭腰器……花花綠綠,形式各樣,功能齊全的室外健身器,散落在城市的街頭巷尾和小區公園的一角,作為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日漸成為市民們休閑健身的一方園地,尤其受到老人和孩子們的喜愛。最近,筆者走訪了省會部分社區發現,室外健身器材“超齡”現象普遍,這些超期使用的健身器材,無疑存在諸多安全隱患。此外,在調查中還發現,這些室外健身器材的維護和管理也存在著權責不明的現象。 “超齡”使用隱患多 省會建華大街上的省博物館宿舍院內,設置著十幾種健身器材,有單杠、雙杠、漫步機、坐推器等。這批健身器材從外形上看并沒有太明顯的損壞狀況,只是絕大多數器材的活動連接處都存在著生銹、暴皮等現象,而且有一個秋千沒有了座位,只剩下兩條生銹的鐵鏈空蕩蕩地垂在鐵架子下。 筆者仔細查看發現,這批健身器材上都有合格證和警示牌,上面顯示的安裝日期是2005年5月,而標注的安全使用年限則根據器材的種類分為三年到七年不等。其中像單杠、雙杠這類固定器材的使用年限一般是七年,而坐推器和漫步機這類活動器材的使用年限在四年左右。顯然,這批器材已經是在超期使用。 筆者在社區中隨意采訪了幾位居民,他們表示,每天都有很多老人和孩子使用這些器材進行鍛煉,使用率很高。但很少有人注意過這些器材的安全使用年限,甚至不知道這些“鋼鐵之軀”也有“保質期”,更不知道隱藏在其后的諸多安全隱患。 “我們每天都在用,可以先試試結實不結實,要是壞了不用就行了,也不管它有沒有使用年限。反正也沒聽說傷著過誰。”社區的一位阿姨說。 筆者隨機走訪了省會幾個建設較早的社區發現,絕大多數社區的室外健身器材都存在著超出安全使用期限的情況,少則過期幾個月,多則過期已經數年。一部分健身器材因為標識牌磨損嚴重,而無法辨認安裝日期與使用年限,還有一些器材的標識牌根本就沒有標注安裝日期。但據這些小區居民的介紹,這些設施都已經使用很多年了。而大部分過期健身設施都存在不同程度部件磨損、銹蝕、缺損,甚至不能正常使用的現象。 河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的薄雪松博士說,室外健身器械短時超期應該問題不大,但是從嚴格意義來講,超過了正常使用期限,的確會增大使用時的風險。薄雪松建議,市民在使用這些健身器材時最好仔細查看一下標識,選擇安全使用期限內的器材,以免造成意外傷害,而相關部門也應對器材做好定期的保養和維修,排除隱患。 維護管理到底誰負責? 在被問及是誰來安裝并維護管理這些健身器材時,很多小區居民表示不清楚,也沒有注意到有誰對器材進行過日常的維護管理。 據了解,東興小區的健身器材是單位為職工配備的,一共有五種,其中一件腰部按摩器有部分零件損壞,但是也能使用。小區物業負責人說,單位買了并安裝上這些器材之后,并沒有具體委托給物業進行維護和管理。“現在這些器材沒有大毛病,但整體情況也不是特別好。我們物業守著這些器材,所以就順便看著點,要是有人反映壞了,我們就給修一下,要是壞得厲害,我們也不知道上哪兒去找配套的零件,干脆就直接拆了,以免出危險。” 煤機街上的煤機公司第二生活區內現有五種健身器械,安全使用年限大部分是四年。據小區居民池大爺說,這些器械已經安裝八年左右了,原來有八九種,因為損壞嚴重有幾種已被拆除,但一直都沒有安裝新的。“這些年見過有人來維修過一兩次,但不知道是哪個部門負責管理。我們有時候會跟居委會的人反映這些器材的損壞情況。” 該居委會的負責人表示,安裝器材的人并沒有將維護和監管的任務交給居委會,也不知道應該誰來管理。“居民有什么情況就反映給我們居委會,我們就報到街道辦事處去。”河東街道辦事處宣傳科主任張志其告訴筆者,這些器材是由區文體局安裝的,誰安裝誰負責,所以具體的安裝、維修與管理任務都是由他們來負責的。據長安區文體局體育指導中心的一位袁姓負責人介紹,區文體局與相關社區街道辦事處簽訂了一份體育器材委托聲明,上面明確規定器材的維修和管理是由街道辦事處來負責的。 石家莊市體育局群體處的工作人員沈曉波也告訴筆者,社區里的室外健身器材有些是由社區自行購買安裝的,有些則是由省體育局或者市體育局贈予的,贈予的器材雖然由體育部門安裝,但是管理和維護工作應該由受贈單位自己承擔,比如社區居委會或者小區物業等。如果出現器材損壞的情況,由社區或小區物業負責維修,如果損壞較為嚴重,并在保修期內,可以按照器材告示牌上的電話找生產廠家來維修。如果超出保修期限,市體育局會下撥專門的維修經費進行修理。 對于健身器材超期使用的問題,沈曉波表示,較早安裝的一批社區室外健身器材,大部分已接近或到了安全使用年限,因為資金有限,還沒來得及更換。接下來,將會對超期的健身器材分批分期進行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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