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視頻”應如何呼應“反腐”
最近通過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規定“禁止網上擅傳公共場所監控視頻”。而隨著日前曝出上海市法官“集體招嫖”事件,該規定引起一些質疑。河南省人大有關負責人表示,禁止網上擅傳公共場所監控視頻,是為了更好保護公民隱私,與網絡反腐和公眾監督并不抵觸。 從大道理上講,一個涉及的是公民隱私權保護,另一個涉及的則是公眾知情監督權的保障,在法治語境下,兩者都必須認真對待。但回到社會現實又不得不承認,兩者確實可能存在某種抵觸。如對一些官員個人信息,就很難簡單說“一碼是一碼”,因為基于官員身份既是公民又是公眾監督對象的雙重性,“官員個人信息”必然也呈現出雙重性:既涉及官員個人隱私權,又關乎到公眾知情監督權。 這種情勢下,網絡曝光官員個人信息,究竟是涉嫌侵犯隱私權,還是妨礙公眾監督權,究竟更應保護前者,還是保障后者,勢必會產生一種矛盾,必須有所取舍。如法官“集體招妓”事件中被曝光“四套房產”等官員個人信息,若簡單視為個人隱私,必然會妨礙公眾監督。 這意味著,要想“傳播視頻”與“網絡反腐”不矛盾,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必須充分厘清官員隱私權與公眾知情權之間的基本法治界限。 關于這方面的法治界限,目前我國法律并非完全沒有界定,如依據《信息公開條例》,對于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但這樣的界限還顯得籠統,如官員的家庭財產是否屬“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就一直無明確界定;另一方面,這一界定也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如為“預防腐敗”這一公共利益,而亟待建立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便一直沒有下文。 同時,同樣因為這種法治界限的不清,在真正必要的公民個人隱私保護方面,也存在許多尷尬。比如,在一些地方的行政執法行動中、濟貧助困的公益活動中,為了所謂的“宣傳”效果,常出現許多過度曝光違法人員或受助人個人隱私的現象。 這表明,如果不能充分厘清隱私權與監督權的法治界限,不僅無法確保“傳播視頻”與“網絡反腐”不矛盾的最優“雙贏”效果,甚至可能導致兩者間最糟的“雙輸”結果。一面是“隱私權”成了官員拒絕公眾監督的掩體,一面是“知情監督權”成了強勢者無視侵犯弱勢群體隱私權的借口。 -楚逸民(自由撰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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