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到底可不可破格升遷
日前,網曝稱,龍巖上杭官莊畬族鄉鄉書記的司機,并非國家公職人員,卻被破格提拔當計生辦副主任。不過試用期一滿,卻被相關部門否決,鄉政府的解釋是:上杭縣委組織部認為計生辦副主任要由在編人員擔任。 一個沒正式編制的司機,加之又是“鄉書記”的司機,被破格提拔為計生辦副主任,顯然有悖于用人規定,且從當地政府官員的回應來看,雖然發布了“招聘啟事”,卻并未公開競崗,因而,僅從程序來說就不合規。 駕駛員破格提拔為副主任,試用期滿被相關部門否決無疑是預料中的事兒,事件的處理至此似可畫上句號。不過,反思這一“胎死腹中”的用人事件,顯然有必要追問,編外司機到底可不可獲得破格升遷?假如他果真在能力上勝任、在素質上過硬,難道就一定不能“被破格”嗎? 客觀講,編制內的未必一定能力過人,編制外的也并未都是無用之人。隨著社會的發展,編制的種種弊端越發凸顯,成為橫亙在用人公平、待遇公平、社會公平道路上的絆腳石,原有的用人規則有必要加以改革,在堅持規則公平、程序公開、實體公正的原則和前提下,為人才脫穎而出、無障礙流動創造便利。屆時,憑真本事司機照樣可以得到提拔。-范子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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