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院開展集中治理違規配置使用公車活動
為切實糾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正之風,促進各級法院干警公正廉潔司法,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方案,在全省法院集中開展對違規配置使用公務(警務)用車專項治理活動。 據了解,全省各級法院要對本單位公務(警務)用車的配置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排查重點為是否存在挪用、出借、套用或者偽造、變造公務(警務)用車牌證;是否存在非因執行公務而將公務(警務)用車停放在旅游景點、餐飲娛樂等場所;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公務(警務)用車辦理私人事務;是否存在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公務(警務)用車或者駕駛公務(警務)用車肇事逃逸等十種情況。 對于清理排查出的問題,省法院要求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并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對超編制、超標準配置的車輛,應當交由有關部門收繳、拍賣,或者經有關部門批準后調劑使用;對套用、偽造、變造的車輛牌證,應當交由有關部門統一銷毀;對牌證不全的車輛,應當停駛補辦相關手續,不能辦理的,應當交由高級法院裝備管理部門統一處理;對非指定駕駛人員駕駛公務(警務)用車的,應當責令糾正;對具有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肇事逃逸等行為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今年以來曾經具有濫用警燈警報器、不遵守交通管理秩序,將公務(警務)用車亂停亂放、公車私用等行為的人員,應當責令深刻檢討,并保證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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