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個“文明創建管理費”
湖南衡陽市物價局與交通局近日聯合下發了一份紅頭文件,批準出租車公司可向出租車司機收取“文明創建管理費”,此舉引發軒然大波。 亂收費需要理由嗎?不需要。開展文明創建活動沒錯,但開展活動是有成本的。其成本該怎樣分攤,有關資金該怎樣管理使用,應由企業和車主充分溝通協商達成共識,職能部門不能隨意包辦。衡陽市物價局和交通局僅僅根據出租車企業申請即下發文件,既無法律依據,在程序上也甚為不妥。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2006年即聯合下文,要求清理涉及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集資攤派、經營服務性收費和其他費用,如今衡陽市卻出現了亂收費的“前減后加”現象,這只能加劇司機們對未來生活的焦慮。 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文件規定,文明創建優秀單位每月每車收200元,合格單位每月每車收100元,不合格單位則不收。這難道是引導司機向不文明看齊? 對于這樣一個于法無據、于理不通的“文明創建管理費”,該清理了。-涅水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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