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曝光污染事件 河北省仨企業打井排污上榜
7月31日,環保部在其網站公布了今年二季度重點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二季度一共處理污染事件34起,分月來看,4月份環境污染事件較多,達到了24起,5月份7起,6月份3起。從公布的處理情況來看,“未批先建”的問題較為突出。 此次環保部公布的34起重點環境污染事件中,包括河北保定龍華造紙廠、靈壽縣盛泰玻璃原料有限公司、趙縣同心致遠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業通過滲坑、滲井排放污水、傾倒廢渣,浙江華東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污,寧夏泰瑞制藥有限公司、寧夏大地豐之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等生物發酵類企業產生的惡臭氣味擾民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環保部公布的眾多類型的污染事件中,“未批先建”問題較多,其中包括濰坊市樂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養豬撤保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江蘇中能硅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自備電廠項目建設,未通過環保部門審批;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2*12兆瓦熱電聯產工程項目試生產超過三個月未經過環保部門驗收及其他企業共7起“未批先建”違規事件,這些項目因污染環境被群眾舉報而受到查處。 “‘未批先建’頻發的根源還是環保部門在執法上強制性不夠。”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循環經濟與環境評估預測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強告訴記者,短期內這種情況難以杜絕。在對“未批先建”行為的實際處罰過程中,大多數都受采勸限期補辦手續”和不超過10萬元罰款的方式。 但記者注意到,國家正在加強對“未批先建”的處罰力度。今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稿二次審議稿)》就對“未批先建”做出了更為嚴厲的處罰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記者李彪發自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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