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個體戶楊海濤開具建筑業假發票受懲處
張家口市楊海濤系從事建筑業的個體戶,共有30余名從業人員,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間,開具建筑業假發票,受到地稅機關的依法懲處,補繳稅款405783.07元,罰款198184.79元。 2010年10月,張家口市橋東區地稅稽查局收到一張基層分局轉來的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經鑒定為假發票,系個體戶楊海濤所開。根據實際情況,該局制定檢查預案,采取詢問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對涉票的房地產企業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個體戶楊海濤近幾年在該房地產企業承攬的建筑安裝工程進行了詳細調查,遂又發現楊某開具的建筑業發票三張。經鑒定,這三張也均為假發票。在取得確鑿的證據后,該局對違法當事人依法進行了詢問。在證據面前,楊海濤承認了開具假發票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地稅機關依法追繳個體戶楊海濤的涉案稅款405783.07元,其中營業稅226929.13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5885.04元、個人所得稅151286.09元、印花稅2269.3元、教育費附加6807.88元、地方教育附加2605.63元。對該單位未申報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處以百分之五十的罰款,罰款金額為198184.79元,并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實際入庫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取得、使用代開假發票屬違法行為,也將受到嚴懲。據了解,目前,代開發票的方式有三種,一是地稅服務大廳窗口代開,二是利用自助辦稅終端代開,三是受地稅機關委托代開,如郵政局、保險公司等。省地稅局提醒,受委托的部門只對從事本行業的內部人員代開,不辦理對外代開業務,所以,對廣大代開發票用戶來說,一定要到地稅機關或通過自助辦稅終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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