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結果:京津冀主要污染物PM2.5、PM10、臭氧
環保部近日發布了今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監測結果顯示,上半年,PM2.5、PM10和臭氧成為京津冀大氣三大主要污染物。 按照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6月份,唐山、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衡水、濟南、天津、鄭州和太原的空氣質量相對較差。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24.2%,低于74個城市平均值40.2個百分點;重度污染以上天數占21.2%,高于74個城市平均值15.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臭氧。 上半年,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4.8%,超標天數比例為45.2%,邢臺、邯鄲等28個城市達標天數不足50%。按照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評價,上半年邢臺、石家莊、邯鄲、保定、唐山、濟南、衡水、西安、鄭州和廊坊的空氣質量相對較差。 上半年,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1%,低于74個城市平均值23.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PM10和臭氧。北京市達標天數比例為38.9%,天津市達標天數比例為36.5%,石家莊市達標天數比例為9.9%。上半年,74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6微克/立方米,僅舟山、惠州、海口和拉薩4個城市PM2.5濃度達到或優于空氣質量年二級標準(年二級標準限值為35微克/立方米),石家莊市為172微克/立方米,與年濃度標準相比超標近4倍。京津冀地區城市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為115微克/立方米,區域內所有城市均未達到PM2.5年均值二級標準。74個城市PM10平均濃度為123微克/立方米,其中石家莊市為331微克/立方米,與年濃度標準相比超標3.7倍。京津冀地區所有城市均不滿足PM10年均值二級標準。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區域內,珠三角PM10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長三角和京津冀PM10污染形勢嚴峻。 74個城市臭氧日最大8小時均值的平均超標率為12.4%,其中,保定市臭氧日8小時最大值達到495微克/立方米,超標倍數為2.1。京津冀地區城市上半年臭氧日最大8小時濃度值超標率范圍為5%~33.7%,平均為17.7%,臭氧已成為繼PM2.5后另一項主要污染物。74個城市中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半年濃度最大均值均在京津冀區域,其中,石家莊市二氧化硫半年濃度均值為138微克/立方米,唐山市二氧化氮半年濃度均值為7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半年濃度均值為3微克/立方米,在74個城市中均為最大值。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響空氣質量的根本原因。燃煤、機動車、工業、建筑和交通揚塵是主要的排放源。從74個城市上半年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分析,我國大氣污染呈現以細顆粒物(PM2.5)、臭氧為特征的快速蔓延性、污染綜合性和影響區域性等復合型大氣污染特征,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區域污染和本地污染疊加,一旦遇到不利氣象條件,使PM2.5等污染物濃度水平升高,也客觀上加重了空氣污染程度。 |
關鍵詞:京津冀,污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