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毒餃子案”一審開庭 十三人食用后中毒
被告人呂月庭投放危險物質案一審開庭審理 本案案情重大,審判長宣布休庭后進行評議,將擇期宣判 日本駐華使館官員、各界人士等80余人旁聽庭審 7月30日上午9時,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呂月庭投放危險物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呂月庭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當日,日本駐華使館官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80余人旁聽了庭審。案件將擇期宣判。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呂月庭在河北天洋食品廠工作期間,因對工資福利待遇不滿,企圖制造事端引起廠方重視,以達到提高工資待遇的目的。呂月庭采取用注射器向冷庫中的產品注射甲胺磷的手段作案。 2007年7、8月間,呂月庭利用工作之便進入冷庫,用一支5ml注射器向產品中注射甲胺磷未遂。同年10月至12月間,呂月庭使用一支20ml注射器,先后三次進入冷庫向大約6至9箱速凍餃子內注射甲胺磷。 呂月庭將作案用的5ml、20ml注射器拋棄于天洋廠同一收水井中。被注射甲胺磷的速凍餃子銷往日本和我國承德市后,日本千葉縣市川市山田摩衣等5人、兵庫縣高砂市高橋光成等3人、千葉縣千葉市荒牧芳美、我國承德市高峰等4人食用后中毒。 經法醫學鑒定,山田摩衣損傷程度屬重傷;高橋光成、高峰等6人損傷程度屬輕傷;荒牧芳美等6人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呂月庭投放危險物質行為,致使河北天洋食品廠召回產品、封存產品及原材料,全面停產。經審核鑒定,截至2010年1月28日,呂月庭投放危險物質行為致使天洋食品廠產品召回運費、封存產品保管費等損失1543433.89元,封存產品超過保質期限損失2125396.40元,封存產品原材料超過保質期限損失1875677.31元。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呂月庭投放危險物質致一人重傷、多人輕傷和輕微傷,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情節惡劣、后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被告人呂月庭的刑事責任。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及時向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向各被害人送達了訴訟權利告知書,通告律師會見被告人和查閱全案卷宗。控辯雙方當庭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呂月庭作了最后陳述。鑒于本案案情重大,審判長宣布休庭后進行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記者劉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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