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一女子因拆遷補償事欲跳樓 事發紅星街
7月29日上午,記者接到讀者電話稱有一女子爬上4層高的樓頂欲跳樓,后來經過社區工作人員和公安民警的勸說,兩個小時后,跳樓女子走下樓頂。 記者趕到邢臺市紅星街人民醫院時,周圍已經聚集了很多圍觀群眾,在人民醫院對面一家藥房4層高的樓頂上,一名上身著黑色衣服的女子坐在樓頂面沖北,在和人交談,時而情緒激動,在樓頂來回走動。在地面上,消防官兵已經鋪好了救生氣墊,周圍拉上了警戒線,并且有交警已經對該路段進行臨時管制。 現場的一位市民說,該女子上去已經有一個多小時了,大約在早上7點半左右,就有人發現該女子站在了樓頂,但跳樓的原因不清楚。在人群中有一個自稱是跳樓女子的妹妹說,因為拆遷原因,家里人感覺不公,才爬上樓頂。大約9點半,經過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員的勸說,跳樓女子走下樓頂。 邢臺橋東區西門里辦事處的一份《情況說明?中表示,中興橋片區改造項目位于中興路地道橋東口北側,中興東大街以北,西關街以南,市供銷社以東,東至財滿街西界。該項目經邢臺市常務會議通過,由橋東區政府進行房屋征收工作。一期共有涉拆居民333戶,現已簽訂協議300戶,目前剩下包括跳樓女子等繼承人在內的33戶居民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 邢臺橋東區人民政府于2012年6月13日作出《關于中興橋片區房屋征收的決定》,征收工作開始后,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程序開展工作,先后進行了入戶調查、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初評公示、征收補償決定、進行催告通知等程序。跳樓女子等繼承的房屋位于西關街新月巷17號房產的建筑面積為96.17平方米,跳樓女子等繼承人既未在橋東區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三個月期限內提起行政復議和訴訟,也未在橋東區政府下發征收補償決定三個月期限內提起行政復議和訴訟, 邢臺橋東區人民政府于2013年4月11日依法向橋東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跳樓女子等繼承人在接到橋東區法院傳票后,經橋東區法院調解,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橋東區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7日作出行政裁定,準予執行,并送達本人。5月4日,橋東區人民政府依法對位于新月巷17號房產進行了拆除,橋東區人民政府的拆除行為是依法進行的,不是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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