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做幌子伺機盜現金 民警偶遇女嫌犯當場擒獲
一名女子以買東西為幌子,指揮店主拿貨,自己卻乘機實施盜竊,多次作案得逞。偵辦此案的新樂民警“偶遇”女嫌犯逛街,民警一舉將其抓獲歸案,并成功破獲系列沿街門市被盜案件10余起,涉案金額9萬余元。 7月20日,新樂市一家經營美發用品店的老板到新樂市公安局刑警長壽中隊報警稱,一名體態較胖,操外地口音的年輕女子以買電吹風為名,分散其注意力,盜走自己放在柜臺上的錢包,內有現金1400余元。 接報警后,刑警長壽中隊民警調取了相關監控資料,對該名女子的體貌特征、作案手段進行了認真分析。通過分析、梳理,民警發現,2011年11月份,轄區一煙酒門市被一女子以購買香煙為名,趁機盜竊柜臺內現金12000余元;2013年7月21日,轄區集貿市場一肉食批發部被一女子以購買肉餡為名,趁機盜竊柜臺內現金12000余元等多起沿街門市被盜竊案件,作案人員的體貌特征、作案手段與剛發案件極其相似,民警決定對系列盜竊案并案偵查。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7月26日17時許,辦案民警正在轄區一商場調查走訪時,一眼認出了一名逛商場的女子正是涉嫌在美發用品店盜竊的女子,遂即將其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申某(女,28歲,陜西人)對在美發店盜竊1400元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又講述了自2010年以來在新樂市區及附近鄉鎮,以購買商品為名,利用讓商戶從貨架上取東西轉移商戶視線、分散商戶注意力的手段,盜竊商戶柜臺內現金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已被新樂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警方提示:商戶在營業中,最好將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妥善存放,不要放在柜臺內、上等他人容易觸摸到的地方,以免給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機。(記者董世杰 通訊員袁薇 張會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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