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店主找東找西 “挑剔顧客”原來是小偷
一名女子以買東西為幌子,要求店主反復為自己找貨,分散店主的注意力,伺機行竊,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額9萬余元。7月26日,新樂民警“偶遇”正在逛街的嫌疑人,將其抓獲歸案。 7月20日,新樂市一家經營美發用品店的老板到新樂市公安局刑警長壽中隊報警稱:一名體態較胖、操外地口音的年輕女子來店里,以買電吹風為名,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偷走了自己放在柜臺上的錢包,錢包內有現金1400余元。 刑警長壽中隊民警調取相關監控資料發現:2011年11月,一名女子在轄區一煙酒門市以購買香煙為名,盜竊柜臺內現金12000余元;2013年7月21日,轄區集貿市場一肉食批發部內,一名女子以購買肉餡為名,盜竊柜臺內現金12000余元。多起沿街門市被盜案件,嫌疑人的體貌特征、作案手段與這起案件極其相似。 民警根據犯罪嫌疑人活動區域特點,在其可能出沒的場所設伏。7月26日17時許,民警在轄區一商場調查走訪時,一眼認出了一名正在逛商場的女子正是警方鎖定的嫌疑人,立即將其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申某(女,28歲,陜西省榆林市人)對在美發店盜竊1400元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申某又供述了自2010年以來,自己在新樂市區及附近鄉鎮,以購買商品為名,謊稱讓商戶從貨架上取東西轉移其視線,盜竊柜臺內現金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已被新樂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記者郭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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