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保障房保障范圍擴大 人均1920元內可申請
從今年7月份開始,我市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調整為1536元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標準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調整為1920元以下,相比以前的月收入標準提高了12%,使我市保障房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 在青園街道辦事處,正在咨詢公共保障房申請事宜的郭先生告訴記者:“我們一家三口一直跟著父母住,這次家庭收入標準提高以后,我們也符合申請條件了。” 據介紹,我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為: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界定標準為: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據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2012年我市市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3038元,平均每月1920元,之前我市市區執行的收入標準基數為201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經市政府批準,從2013年7月份起提高我市市區低收入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界定標準。新標準規定,低收入家庭標準由原來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369元以下調整為1536元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標準由原來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711元以下調整為1920元以下。收入標準均提高了12%,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使更多有需求的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 市住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保障房申請條件將按照新的收入標準套用,今年我市下一批公共保障房分配將在10月份進行。(記者宋鈞 通訊員崔麗娜 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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