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恐嚇市長獲刑三年 出獄后設局騙貨變賣兩萬元
7月23日,邢臺市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通過半年縝密偵查及布控,終于偵破一起利用虛假匯款憑證騙取貨物案件。嫌疑人高某設置騙局,讓受害人馮某深陷其中,自始至終都不清楚對方的真實身份。待高某被抓后,讓民警更為驚訝的是,高某曾經因給某市市長寫恐嚇信索要200萬元而獲刑三年。 跟市長要“保護費” “80后”高某是邢臺廣宗人,由于沒有正式工作,總是跟伙計們干點零活,平時也游手好閑,賺的錢根本不夠自己的奢侈消費。2008年6月,他覺得賺錢太慢,不如騙錢來得快。隨后伙同牛某作出一個大膽的決定,準備恐嚇政府來騙取錢財。 兩人于是給某市市長寫了一封信,在信中揚言讓政府給他們200萬人民幣“保護費”,否則就在政府機關和學校投放炸彈。此恐嚇信引起了該市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公安機關辦案民警借支付200萬“保護費”時將前來取錢的高某跟牛某抓獲。兩人被抓后供述自己根本就沒有炸彈,寫那封信純粹是為了騙政府錢。兩人因此恐嚇信而獲刑三年。 設騙局騙取個人貨物 2011年,高某刑滿釋放后,一直處于無業狀態,總是靠打點零工來填飽肚子。好吃懶做的高某實在過不慣窮日子,便想為何不騙取他人貨物,將貨物變賣以后供自己揮霍呢!想法一定,高某便買了一張沒有身份登記的電話卡,并私刻了建設銀行的業務專用章,并從建設銀行拿了多張匯款憑證。 一切準備好后,高某便于2012年10月25日在互聯網上找到山東省陽谷縣某電線電纜廠業務經理馮某電話。高某稱自己叫王某,想要買電纜,并跟馮某經歷了一番討價還價,最后決定購買價值28070元的電纜,高某然后根據馮某提供的收款銀行賬戶利用事先準備好的建行匯款憑證和銀行的業務專用章偽造出一張虛假的給馮某匯款28070元銀行匯款憑證。并將該虛假的銀行匯款憑證通過傳真的方式給馮某,催促馮某發貨,由于跨行匯款是在24小時之內到賬。馮某未能發現該匯款憑證做假,誤以為高某已經給自己打來貨款,便把價值28070元的電纜通過物流發給高某。至于收貨地址,高某告訴馮某讓貨車司機到邢臺給他電話聯系,他去接貨,而沒有說具體的收貨地點。兩天后高某收到貨物便立即把電話卡扔掉,隨后便以20000元的價格將電纜變賣。 馮某沒有收到貨款,再聯系高某時電話已經無法接通。馮某發現被騙后立即報警,馮某提供給邢臺市開發區警方的信息僅為高某的電話、假的匯款單、籠統的收貨地址和虛假的姓名。 警方接報后,辦案民警經過半年多的摸排終于確定了高某的真實身份,最后于2013年7月23日在廣宗縣一郵政儲蓄銀行中將高某抓獲。 高某到案后不承認其偽造假的銀行匯款憑證騙取電纜的犯罪事實,但是在大量的證據下,高某很快承認了其詐騙的犯罪事實。后來民警發現高某還有犯罪前科,曾經竟然在2008年的時候給某市市長寫恐嚇信索要200萬元錢。 目前,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記者 張會武 通訊員 張芳國 靳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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