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機關事務管理辦法9月起施行 會議用餐吃自助
“三公”經費不得挪用擠占其他財政預算資金;機關辦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借;各機關的會議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安排自助餐……《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日前出臺,對機關用車、用房、會議等事項做出了明確要求。該辦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三公”經費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 《辦法》適用于省內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機關的機關事務活動。 縣級以上政府應明確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主管本級機關事務工作,并負責指導下級機關事務工作。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機關運行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所占的規模和比例。 “三公”經費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承擔以上活動的費用。 配車限制機關用車不得違規配越野車 《辦法》規定,各機關應當配備符合經濟適用、節能環保要求的公務用車。不得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準租用車輛;不得違反規定配備越野車;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 不得借用、占用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車輛。 若違反以上規定,將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采取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收回、拍賣、責令退還相關車輛等方式予以處理。 各機關應當對公務用車的油耗、維修保養費用實行單車核算,并對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保養。 辦公房管理辦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借 《辦法》要求,各機關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采購經濟適用的貨物、服務和工程,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 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使用、維修和維護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嚴格執行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維修和物業服務標準,并符合簡樸實用、安全保密和節能環保的要求。 機關辦公用房應當適當集中、連片建設。各機關不得出租、出借辦公用房或者改變辦公用房的使用功能。 機關需要租用辦公用房的,應報本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核準,所需經費按國家和本省有關預算管理的規定執行。 開會就餐不得借開會之機旅游、度假 《辦法》要求各機關開會要按照節儉的原則進行。 各機關應當加強會議管理,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會期,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召開會議或者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節省會議開支。不得借開會之機組織旅游、度假和療養等活動。 各機關的會議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安排自助餐。 -文/記者楊利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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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議用餐,機關,自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