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內維修空調 不得另收“高空作業費”
家住匯翠花園的吳女士近日遇到了煩心事,她去年購買某品牌空調,今年入夏以來發生了不制冷故障。廠家的維修人員一進門,就指出吳女士住在18樓,維修空調要收200元“高空作業費”。吳女士交錢維修,并讓維修師傅寫了一張收據。隨后,她持收據來到橋東區光明工商分局進行投訴,要求廠家退回200元“高空作業費”。 工商部門依據消法的相關規定,認為高空作業費屬于相關行業慣例或者規定,目前沒有具體法律法規支持。高空作業費作為安裝費用的附加,歸根結底也是安裝費的范疇,應該由廠家或商家出,而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經過與廠家售后服務客服的協調,廠家退還吳女士“高空作業費”200元。(記者陳霞) |
關鍵詞:保修期,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