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醒假睡陳規 先得打撈權利
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實行了31年;職工探親假規定,實行了32年;防暑降溫費,“模糊執行”了53年……記者近期在梳理一些規章、條文時發現,有些規定在數十年前出臺后就“沉睡”不醒,卻仍在行使對今日社會的指導性職能。 規范性的法律文件必須給公眾穩定的預期,不能輕易修改,然而,如果一項規定歷經三五十年都不曾有變化,則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行政法規和規章有諸多職能,最重要的是為公眾提供和保障公共福利。而公共福利毫無疑問應與社會發展同步。獨生子女費的價值已從最初的“可買幾斤豬肉”到如今僅“可買支雪糕”——這種變遷形象地指出了社會高速發展與落后的公民權利間的落差,這意味著民眾的權利在迅速貶值。同時,公民應享受而未能享受到的這部分福利轉移至政府手中,又形成了“與民爭利”的現實。更重要的是,由于這些“沉睡”的規定占據了大量的行政和立法資源,且不可替代,相當于堵死了解決現實問題的制度通道。 有論者認為,規定之所以“沉睡”,是因為我們一些黨員干部距離群眾太遠。對此我只能部分認同。立法者和制度設計者并非認識不到這些陳規的荒謬,只是在主觀上沒有改變的意愿。諸如探親假制度及防暑降溫費,每年都是兩會熱點,而一些明顯帶有歧視性的規定,多年來一直挑戰公平正義的底線。盡管有些規定部分已廢除或修改,但卻透支了巨大的社會成本。 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其潛臺詞是,如果一項制度的決策者與制度本身并沒有太多的利益關聯性,那么他必然缺乏改變的沖動。最需要防暑降溫補貼的工人,最需要探親假的普通勞動者,卻并不具備制度變革的博弈能力,而具備這種能力的人卻坐辦公室吹空調,愜意地享受帶薪休假。這就是典型的身份決定立場。 規定“假睡”的原因有很多,譬如制度設計的不科學、不合理,譬如該清理而未及時清理,但最重要的原因還在于公眾權利的弱勢。因此,要想喚醒假睡的陳規,先得打撈沉沒的權利?!?吳龍貴(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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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獨生子女費,職工探親假,防暑降溫費,陳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