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救娃”再次道出社會常識
劉孫恒(湖南邵陽) 7月21日晚,一名4歲小女孩失足落入路邊一個無蓋的窨井,3名過路男子聯手將小女孩救出。(7月23日《貴陽晚報》) 此事讓我想起日前鄭州的一公交車上所發生的一幕。一女孩大喊“有色狼”后,司機立馬報警,幾名男乘客則擋住可疑男子的去路,致使可疑男子5次逃跑不成,直至警察到來。 諸如此類的事情皆說出了公共生活中的一個常識:唯有積極構建與細心呵護,公共生活才會有溫度。不管是“聯手救娃”抑或“圍堵色狼”,人們該出手時就出手,不僅及時解了受助者之圍,對于人們自身而言,也是一次有意義的公共生活實踐。維護了公共利益,將社會溫情的一面展現在人們面前,讓人們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這也再次說明:如果我們都充當了小悅悅事件中那18名視而不見的路人,將“莫管他人瓦上霜”發揮至極致,任由麻木冷漠橫行,短期內我們的利益或許不受損,甚至還能規避一些不必要的風險。但當社會道德淪喪時,沒有人是一座孤島,人人都將是受害者,終將會為自己之前的冷漠而埋單。譬如說,對于那墜井的娃娃,你我可以視若無睹,但下次墜井的要是自家的娃呢? 我所假設的情況是有鏡鑒的。曾有媒體報道,姚某某之子姚某(6歲)獨自在其家租住地社區的河道小碼頭玩耍時落水。姚某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沒有立即下水救援,當他回家沒有找到兒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發現溺水的正是自己兒子,將兒子從水中救起,但為時已晚。 文學家冰心曾言,“創造新陸地不是那滾滾的波浪,而是它腳底下細小的泥沙。”于道德滑坡、人心不古的語境下,固然須制度設計來改變現狀,但我們每個人的努力也不可或缺,尤其是在現狀一時難以轉變的情況下,亟須我們每個人具體而微的言行來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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