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扶持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
為促進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7月23日提交會議第四次審議的《河北省農村土地承包條例(草案)》增加了相關規定。 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縣人大常委會提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帶動農戶進入市場的主體,各級政府應當落實國家政策,切實提高扶持力度,從而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據此,條例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農業貸款、農業保險等方面,為農業專業合作社、專業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業產業化企業提供服務,提高農業經營體系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程度。 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的抗風險能力。條例草案規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種植大戶、家庭農場流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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