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日前,省環保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保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對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重點控制地區,新建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此四市重點控制區內新建火電、鋼鐵項目執行較普通區域更為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7月24日下午,省環保廳就此文件相關事宜召開了新聞通氣會。 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據介紹,針對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該文件重審,審批項目時的原則是“嚴格環境準入”。《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在項目審批過程中,必須認真落實主體功能區劃、省環境功能區劃和國家、省關于大氣、水等污染防治有關政策規定,嚴格各類產業園區布局,重大建設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嚴格控制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此舉目的,就是努力推動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舒適宜居、生態空間山清水碧。 設區市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 該文件明確提出,全省大氣污染重點控制區范圍內禁止新、改、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兩高”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城市規劃區(非工業區)內嚴格限制新建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 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及直接燃用生物質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及直接燃用生物質鍋爐。 嚴格執行“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是遠遠嚴格于普通區域污染物排放的現行的最嚴格的標準。《通知》明確提出,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重點控制區內新建火電、鋼鐵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新建石化、水泥、有色、化工行業等重污染項目與工業鍋爐,執行特別限值時間與修訂完善明確特別排放限值的相應排放標準發布時間同步。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重點控制區內現有火電行業燃煤機組,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煙塵特別排放限值;現有鋼鐵行業燒結(球團)設備機頭,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顆粒物特別排放限值。 強化規劃環評約束 針對以往重項目環評輕規劃環評這一問題,《通知》提出,各地要積極推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交通、水電、尾礦庫等行業項目,突出行業規劃環評宏觀指導;對除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循環經濟外的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應入園進區,并符合園區發展規劃環評要求。 重點城市新建項目大氣污染物實行2倍削減量替代 《通知》強調,各地繼續實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并明確提出,對于大氣環境質量超標城市和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重點控制地區,新建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例如,若欲新上二氧化硫排放10噸的項目,必須用區域內現有的二氧化硫20噸的排放量進行減量替代,否則不予上新項目),一般控制區實行1.5倍削減量替代。對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在0.1噸/年以下和城市基礎設施中污水集中處理及生活垃圾集中處置的新、改、擴建項目,不再進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排污權交易。 |
關鍵詞:污染,搬遷,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