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半失業保險金再次提高 7月1日起將調整
記者昨日(22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決定從2013年7月1日起,提高全省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見下表),同時提高以失業保險金為計發基數的其他待遇。 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是2012年1月起執行的,時隔1年半我省再次提高。本次調整嚴格按照我省相關規定,根據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以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的四個地區類別中相應市、縣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見下表),確定其調整數額和調整后的具體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由770元增至860元,最低標準由520元增至580元。 想要了解更加詳細的情況,市民可撥打各設區市失業保險服務電話:石家莊市86044477、承德市5901317、張家口市2063119、秦皇島市3262605、唐山市7215386、廊坊市2227970、保定市2096196、滄州市3206610、衡水市2215827、邢臺市3690192、邯鄲市2031800;定州市失業保險服務電話:2589805;辛集市失業保險服務電話:83231729。(記者趙曉華實習生梁牧原) 累計繳費年限 河北省失業保險金調整計發標準 2013年7月1日起執行 滿1年不滿2年3 55% 730 700 640 580 滿2年不滿3年6 55% 730 700 640 580 滿3年不滿4年9 55% 730 700 640 580 滿4年不滿5年12 55% 730 700 640 580 滿5年不滿6年13 60% 800 760 690 630 滿6年不滿7年14 60% 800 760 690 630 滿7年不滿8年15 60% 800 760 690 630 滿8年不滿9年16 60% 800 760 690 630 滿9年不滿10年17 60% 800 760 690 630 滿10年不滿11年18 65% 860 820 750 680 滿11年不滿12年19 65% 860 820 750 680 滿12年不滿13年20 65% 860 820 750 680 滿13年不滿14年21 65% 860 820 750 680 滿14年不滿15年22 65% 860 820 750 680 滿15年不滿16年23 65% 860 820 750 680 滿16年及以上的24 65% 860 820 750 680 從發放失業保險金的第13個月起,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7年的一律按當地計發基數的55%核定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年限滿17年及以上的按照當地計發基數的65%核定失業保險金。 注:按最低工資一定比例計算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個位取零上調到十位數。 核定領 取月數 基數 比例 核定失業保險金標準(元/月) 第1-12個月 一檔二檔三檔四檔 1320 1260 1150 1040 檔次計發 基數 一1320 二1260 三1150 四1040 井陘礦區、井陘縣、欒城縣、行唐縣、高邑縣、深澤縣、無極縣、平山縣、元氏縣、趙縣、晉州市、新樂市、靈壽縣、滿城縣、徐水縣、定興縣、望都縣、雄縣、高陽縣、容城縣、博野縣、清苑縣、蠡縣、安新縣、永清縣、大城縣、文安縣、固安縣、青龍縣、臨漳縣、成安縣、永年縣、曲周縣、雞澤縣、邱縣、肥鄉縣、涉縣、南和縣、隆堯縣、柏鄉縣、新河縣、清河縣、任縣、內邱縣、寧晉縣、南宮縣、臨西縣、吳橋縣、泊頭市、河間市、肅寧縣、渤海新區(含黃驊港、南大港、臨港)、冀州市、棗強縣、深州市、故城縣、景縣、安平縣、興隆縣、平泉縣、寬城縣、灤平縣、承德縣、懷來縣、涿鹿縣。 贊皇縣、順平縣、唐縣、阜平縣、淶源縣、淶水縣、曲陽縣、易縣、魏縣、大名縣、廣平縣、館陶縣、廣宗縣、臨城縣、威縣、巨鹿縣、平鄉縣、海興縣、鹽山縣、孟村回族自治縣、南皮縣、東光縣、獻縣、武邑縣、武強縣、饒陽縣、阜城縣、豐寧縣、隆化縣、圍場縣、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陽原縣、懷安縣、萬全縣、蔚縣、張北縣、赤城縣、崇禮縣、張家口塞北區、察北區。 實行地區 石家莊市(不含井陘礦區)、保定市(含白溝新城)、廊坊市、唐山市(含高新區、港口開發區、南堡開發區、蘆臺開發區、漢沽管理區、曹妃甸新區)、秦皇島市及市區;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遷安市、遵化市、灤南縣、遷西縣、玉田縣、樂亭縣、灤縣、唐海縣;華北油田。 邯鄲市(含馬頭生態工業城)、邢臺市、衡水市、滄州市、承德市、張家口市(不含塞北區、察北區)及市區、定州市、辛集市、宣化縣、邯鄲縣、磁縣、邢臺縣、沙河縣、正定縣、鹿泉市、藁城市、高碑店市、安國市、大廠縣、香河縣、昌黎縣、撫寧縣、盧龍縣、武安市、黃驊市、任丘市、青縣、滄縣。 |
關鍵詞:失業保險金,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