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舉措促高校畢業生就業 低保家庭孩子補千元
舉措3:初次創業可獲租金補貼和創業補助 創業是更高層次的就業,創業可帶動就業,為了推動畢業生成功創業,我省可為畢業生提供創業培訓、創業補助、小額貸款等一條龍的創業幫扶。此次出臺的《意見》提出,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獲得租金補貼。 補貼標準為: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 租金補貼年限,不超過3年。具體補貼辦法,由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省財政直管縣(市)制定。 《意見》還提高了創業補助標準,其明確規定,高校畢業生在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含網絡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初次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較以前提高了2000元。 《意見》還將符合條件的網絡創業人員和網絡創業企業,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同時規定,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并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舉措4:扶持創建一批創業孵化園 高校畢業生缺乏社會經驗,為幫助其成功創業,我省將積極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各市、縣要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扶持建設一批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支持。 在這些孵化基地中,畢業生可享受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所。凡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可享受房租物業補貼和一定數額的水電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具體補貼辦法,由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省財政直管縣(市)制定。 舉措5: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上調 從今年起,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將開進校園,大學生在校期間,就可選一門技術,豐富自己的求職本領。《意見》明確,自2013年起,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同時,技能培訓補貼標準也提高了50%多,從每課時5元調至8元,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1200元。 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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