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百惠商城未按規定納稅被地稅機關查處
衡水百惠商城主營針紡織品、文化用品、五金、家電、日用雜貨、化工產品、房屋柜臺租賃等業務,在2009-2010年間采取不計或少計收入等不如實申報手段,少繳稅款2319599.06元,被地稅機關查處后及時補繳了稅款、罰款和滯納金。 衡水市地稅稽查局對衡水百惠商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了檢查。在入戶前調閱了該企業有關的納稅資料,制訂了檢查方案,對有關疑點問題采取了內查和外調相結合的方法,最終查實了違法事實: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該企業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營業稅1761793.42元、房產稅127210.26元、印花稅30470.7元、城鎮土地使用稅204263.76元、城建稅123325.54元、教育費附加52853.8元、地方教育附加19681.58元,合計2319599.06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對該企業不繳或少繳的稅費予以追繳,稅費總計2319599.06元,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的罰款,罰款金額1123531.84元,對少繳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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